关于“1604批次”统考免考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5-11-13 12:45:54编辑:阅读次数:
2016年4月(1604批次)统考的免考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宜如下: 一、“1604批次”免考申请上报时间 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2月11日 二、申请对象及要求 1.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第二本科及专升本同学,在入学后可凭毕业证书原件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免全部课程统考。 2.非英语专业专升本同学,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或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同学,在入学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免 “大学英语B” 统考。 3.其他符合统考免考条件的专升本同学,凭相关证书原件向学习中心申请办理,免考条件详见《学生手册》或登录学院学习平台→统考专栏→报考缴费→资料下载→见“序号7”。 4.对于第1、2点中符合免考申请类型的同学,请学习中心在学生录取当批次(免考批次)及时上报学院平台,以免遗漏。对于第3点中符合免考条件的同学,请学习中心根据统考免考条件,对照要求,初步审核同学递交的免考材料后进行申请。同时学习中心需在《免统考申请表》学习中心审核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和盖章。免统考材料经扫描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院平台。 5.网考办逾期将会“关闭”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免统考上报“开关”,请学习中心做好统考免考的申请上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院平台,过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当前学号下统考已合格的学生,或已办理过统考免考且审核通过的学生,无需再申请免统考。 2.统考免考申请时请务必用学生学号进行申请,以免因重名造成误报。 3.已经超过最长有效学习期限的学生,不能办理免统考申请。 四、温馨提醒 可在16春季毕业(2013秋及之前学生)的符合统考免考条件而尚未办理统考免考申请的学生,请学习中心务必于11月30号前上报学生免考信息,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