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管理服务人员奖励性激励工资量化考核办法

时间:2015-01-07 17:17:54编辑:阅读次数:

为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效率,依据《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工资收放分配改革实施办法》(洛经校〔201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工作办公室:

  任:孙元强

副主任:段三尧  李智辉

  员:权清华、王国勋  王应钦  吕效堂     

张春宜  毛志强  王署光   

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综合办公室。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在编在岗管理服务人员(除专职教师以外的教职工),分为部门正职、副职和普通管理服务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和团结协作四部分,满分为100分。

四、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周例会上要书面提交本部门本周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及责任人、上一周每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综合办公室,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每周例会上学校领导部署的其它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学校作风检查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办公室,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综合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做好日常有关考勤、值班情况等记录。每周例会上要把上一周考勤、值班异常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妥善保存,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好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汇总,经考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学校主要领导。

(一)月考核

1.每月末,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各部门工作完成时效、质量等情况和月考核标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定等。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月考核标准》(附件一),对本部室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日常考核,每月汇总定等,并将考核等级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报务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工作办公室。

(二)学期考核

1.每学期末,每位职工必须从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团结协作等写出述职报告,给自己一学期的工作做出一个客观、公正、准确的结论。中层干部要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其它人员在本部门述职。

2.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根据《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学期综合量化考核标准》(附件二)计算考核对象的学期考核得分,报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办公室审核。

3.每学期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本部门职工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工作由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

4.将学期考核得分与民主测评结果、特别考核加分计算考核对象学期考核综合得分。特别考核加分项目属同一事项的不能两个学期累加,只能加在一个学期。

中层干部学期考核综合得分=学期考核分60%+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15%+中层干部测评分15%+本部门职工测评分10%+特别考核加分。

普通职工学期考核综合得分=学期考核分60%+部门中层干部测评分30%+本部门职工测评分10%+特别考核加分。

(三)年度考核:为两个学期考核结果的平均数。

六、结果使用

(一)月考核结果按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其它正科、部门副职及高级工以上(已聘)、普通管理服务岗位四大类分别定等,与相应的奖励性激励工资标准挂钩。

(二)学期考核结果分别按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其它中层、普通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的20%60%20%,确定ABC三个等级定等发放。

(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职、晋升、创先争优等的重要依据。

(四)凡旷工1天、值班旷岗1次及工作期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的,取消当月奖励性激励工资。

(五)上班时间打扑克、打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学期内发现3次(含3次)以上的,取消学期奖励性激励工资。

(六)对工作、值班不负责任,对整体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者;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当月及学期全部奖励性激励工资。

 

   管理服务人员月考核标准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一等

1.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协作,服从学校和部门工作安排。

2.遵守校规校纪,工作上班、值班、会议、集体活动等各项考勤无异常,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工作认真负责,能够高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和重大失误。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二等

1.月累计病假4天及以内者。

2.月累计事假2天及以内者。

3.上班、值班、会议、集体活动期间迟到、早退累计3次及以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三等

 1.月累计病假4天以上者。

2.月累计事假2天以上者。

3.上班、值班、会议、集体活动期间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

4.工作推诿应付、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者。

5.不服从学校和部门工作安排的。

 

                               学期特别考核加分项目

        一、在学生管理工作评比中获得荣誉的分别依次加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厅级2分,校级1分。

二、在学校组织的临时性重要集体活动(工作)中,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活动级别,依次加1-10分。由考核工作办公室和活动(工作)组织者审核,报校长批准。

三、招生工作加分为10分。按照学校当年招生方案规定完成任务得3分,每超1人加1分,加满为止。

 附件四:

 

             

         管理服务人员月奖励激励工资标准

 

一等

主要校领导

1100

990

890

其它校领导

860

780

700

部门主要负责人

630

560

500

其它正科人员

550

490

440

部门副职及高级工以上(已聘)

490

440

390

普通岗位职工

440

390

350

 

附件三: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