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

时间:2015-01-07 18:48:57编辑: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建设,发挥整个专业教师团队的群体效应,提高专业领军人才的质量,培育优势特色专业,尽快提高学校教学及科研水平。学校决定实行专业带头人制度,并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备专业发展潜力;胸怀宽广,团结协作,有良好的民主作风。

2.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近五年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并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一门及一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效果良好。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副高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

4.熟知中职办学有关理论,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对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对本专业方向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具有强烈的教学改革意识。

5.近五年来取得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五:

1)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

2)主编(或副主编)中职教材或校本教材一部,或公开出版专著一部;

3)获得省级以上优质课三等奖以上一项;

4)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或市、校级科研课题两项。

5)作为主持人主持校级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及精品课程建设一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精品课程、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一项。

6)培养的学生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 

7)担任过一届学校的骨干教师。

8)曾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

二、专业带头人的选拨办法

专业带头人评选名额由学校根据专业设置与发展情况进行分配,原则上每专业选拨1人。

1.选拔范围:学校在编的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任教师。

2.专业带头人实行岗位竞聘制,由所在教学专业部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应聘教师向教学部提出申请并阐明本人应聘条件(填写《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专业带头人审批表》)。

3.各专业部根据应聘教师的情况经专业部主任办公会研究,提出推荐名单,报教学管理处审核初选,教学管理处将初选名单提交学术指导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4.专业带头人聘期为两年。如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按本项中的123条执行。

三、专业带头人主要职责

1.在专业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专业建设计划、本专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等,每年提交一份专业发展研究报告,报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组织执行;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3.负责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本专业教师培养方案并认真落实,每年负责指导12名青年教师,使其教学、科研上达到一定水平;

4.负责开展本专业的教学改革,抓好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项有一定成果的教学改革工作;

5.负责进行本专业校内外实训教学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对本专业各课程教学及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6.负责本专业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积极进行与其他高职院校同类专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横向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本专业的办学水平,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本专业的学术活动;

7.专业带头人从确定聘任之日起,每年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专业带头人在任期内应主持校级立项的教研、科研项目一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省级及以上单位立项的教研、科研项目一项;

8.每学年根据专业部的工作要点及专业带头人工作职责,拟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学年结束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教学管理处备案。

四、专业带头人的待遇

1.专业带头人由学校聘任,聘期为二年,聘任期间享受专业带头人专项津贴,视情况年津贴在1000元—2000元。

2.学校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重点扶持专业带头人主持的科研、教研项目。

3.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考虑专业带头人的职称聘任。

4.学校每学期安排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科研经费主要向专业带头人倾斜。

五、专业带头人的考核

1.考核时间:专业带头人每年度考核一次。并把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如果考核达不到所规定的标准,即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同时停止相关待遇。

2.考核部门:各专业部每年年末,结合年终考核对专业带头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材料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管理处和人事科。

3.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带头人主要职责进行履职情况考核。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授权教学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