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学校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时间:2015-01-07 20:21:07编辑:阅读次数:

 

为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符合职业教育要求,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鼓励广大教师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发挥整个专业教师团队的群体效应,建设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理论水平高、技能强的师资队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根据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如下:

一、选拔与培养原则

1.学校按照“德才兼顾、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青年教师。

2.根据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要求,重点建设专业可设置1-2名专业带头人,非重点建设专业设置1名专业带头人。重点建设专业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可在企业或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技术骨干或管理专家中进行选聘;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专业教师总体状况,骨干教师原则上每个专业可配备骨干教师3-5名,最多不超过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3.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为3年。

二、选拔条件

(一)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规划者、组织者、建设者,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接受所在教学部门的指导及工作安排并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和科研任务。

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学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勤奋踏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发展的前沿动态,能及时提出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具有规划本专业建设发展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具有奉献和创新精神,能够带领本专业和专业群成员做好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科技服务等工作;

4.必须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与本专业领域企业单位联系紧密,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了解本专业面向工作岗位(群)的职业素质要求,有较强的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注重专业理论与岗位实践的结合,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5.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职系列中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

6. 具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工作认真。并已独立承担2门及以上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近五年内,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

7.近五年来取得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三:

1)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或教育厅以上部门开展的论文评选、成课评比等评选活动获三等奖以上;

2)主编(或副主编)中职教材或校本教材一部,或公开出版专著一部;

3)获得省级以上优质课三等奖以上一项;

4)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一项,或参于或市、校级科研课题两项。

5)作为主持人主持校级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及精品课程建设一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精品课程、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一项。

6)培养的学生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二)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骨干教师是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教师。骨干教师接受所在教学部门和专业带头人的指导及工作安排并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和科研任务:

1.热爱职业教育,学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勤奋踏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富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在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中有成效。

3.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了解本专业面向工作岗位(群)的职业素质要求,有较强的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注重专业理论与岗位实践的结合,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指导过一届以上学生的专业实训教学,同时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

4.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职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学工作三五年(含三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

5.具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工作认真。并已独立承担2门及以上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内,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

6.取得了“双师型”教师资格

7.近三年来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下列六项之三者:

1)作为主持人已被校级立项的教研、科研项目一项;或作为参与已被省级及以上单位立项的教研、科研项目一项;

2)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基础学科和公共学科的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或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全省论文、教科研成果等获三等奖以上;

3)主编(或副主编)、编委(至少编写一章节)中职教材、校本教材一部;或公开出版专著一部;

4)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改革优质课三等奖以上;

5)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校级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及精品课程建设一项,或参加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精品课程、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一项;

6)参加过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下企业实践3个月以上。

三、选拔和聘任程序

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名额由学校根据专业设置与发展情况进行分配,原则上每专业选拨1人。骨干教师每专业3-5人;

(一)选拔范围

学校在编的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任教师。

(三)聘任形式

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岗位竞聘制,由学校公开招聘,择优聘任。

(四)选拔组织

学校成立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组长:焦红浩

副组长:陈贵银、孙元强

成员:权清华、张春宜、毛志强、赵梅、王署光、侯艳、刘永军、王龙、张娜

(五)聘任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专业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审议、任前公示、学校审批”的办法进行选拔,每3年选拔一次,当年六月初组织申报,六月底公布评审结果。

(六)选拔和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申请填写(填写《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审请表》、《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骨干教师审请表》,随附相关材料交所在教学部。

2、教学部推荐。教研组根据专业和专业群发展要求,依据申请人工作业绩和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思路,推荐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并提出推荐意见,将申请人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学管理处。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学校审批。

4、审批公示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颁发聘书。学校聘任,颁发聘书;

6教学管理处和人事部门备案。

() 聘任期限

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为3年。如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重新申请。

四、主要职责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除履行常规教学、科研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外,在聘期内还应完成下

(一)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职责

1.熟悉本专业及专业群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与社会、行业紧密联系,组织专业调研与论证,编写专业调研报告,把握本专业教学实施的全过程,为专业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制定和实施本专业和专业群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本专业和专业群的建设和改革方案;

3、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组织实施各项改革方案,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4、研究各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制定本专业课程建设目标及建设规划,并组织课程建设工作;

5、以挂职、合作产品研发等多种形式,深入到相关企业、行业一线参与生产实践累计达六个月以上(包括寒暑假),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6、负责本专业师资队伍规划和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专业教学团队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完成2-3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7、组织开展本专业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举办1-2次学术讲座。负责本专业教科研建设项目的申报,聘期内至少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的研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独撰学术论文2篇。

8.每学年根据专业部的工作要点及学术技术带头人工作职责,拟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学年结束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教学管理处备案。

(二)骨干教师职责

1.能认真完成校、专业部所下达的教学任务,各种教学资料规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 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配合专业带头人进行专业调研与论证,为专业建设提供依据,参与编写专业调研报告,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

3.完成专业带头人安排的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任务。制定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方案,编写课程的教学标准、课程大纲、教材等;

4.深入到相关企业、行业一线参与生产实践须累计达六个月以上(包括寒暑假),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配套的实践条件建设;

5.积极开发体现中职特色的教材,积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争取横向科研经费;

6. 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并主动承担一门实训课程改革工作,不断更新实训教学内容,改进实训教学方法,开发相关教材,在课程改革中起到示范作用。

7..至少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的研究,积极参加本专业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完成1-2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8.聘期内至少承担以下四项之二:

(1)每年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教改或学术论文一篇;

(2)主编(或副主编)高职教材一部,或公开出版专著一部;

(3)协助专业带头人做好国家重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校级重点专业等工作的申报及建设;

(4)至少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一项,积极参与学校创收,为学校和社会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待遇

1.学术技术带头骨干教师聘任期间享受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项津贴,按学校分配文件执行。

2.优先选派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技术交流、学术会议、访问学者、专业调研等活动;

3.优先资助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和省级教研、科研课题,支持参加学术团体的活动;

4.积极支持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人才市场需求信息调查、参加毕业生跟踪调查及专业设置、课程开发论证等活动;

5.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可安排两个月时间脱产参与企业生产一线实践;

6.优先使用学校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料,积极创造条件对其科研成果进行交流、推广和推荐评奖;

7.优先推荐参加有关评优、评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

8.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作为分配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六、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

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教学部双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教学部负责,学校与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

2.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职责履职情况,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专家考核工作组按照目标任务书中有关内容进行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材料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管理处和人事部门备案。

3、第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本人必须提出改进意见,工作任务延至第二年度合并考核;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终止聘任,停止享受相关待遇;对于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遴选。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年底向考核小组提交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详细工作总结与相关佐证材料。

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聘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骨干教师的资格和待遇: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在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

4)年终教师生量化考核在后20%以内。综合考评为不合格者;

5)工作不服从安排者;

6)不能履行职责者;

7)年请假在1个月以上者

七、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措施及计划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的政治学习与师德教育,教育并督促教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鼓励教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形成过硬的思想作风和师德修养。要创造条件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安排他们班主任、辅导员或行政管理工作,以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增长才干。

2.加强校本培训学习。学校是骨干教师培养的主阵地。充分利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工作思路,通过举办讲座,上研究课、观摩课,开展竞赛活动、专题活动及常规教研活动,采取“实践反思”、“同伴互助”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培训工作。

3.在分配教学任务、承担科研课题、安排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方面,应优先考虑重点培养对象,为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给他们压担子,提要求。

4.结对带徒,促进成长为了加快学校培养骨干教师的力度,进一步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我校选派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与新参加工作的教师结对,指导他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听课学习、观摩研讨、反思总结等教学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5.在培养过程中,选拔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并根据他们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及时提升相应教师职称或提拔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来,以适应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6.学校在骨干教师的培养期间,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学习活动,积极鼓励他们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骨干教师进行进修、学习、科研等活动的经费由学校支付,学历进修的费用按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外,学校还给予一定的补贴。

 7.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并对做出较大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表彰。

8.培养人员

拟定20144月至20154月培养专业带头人1人,骨干教师2人;20144月至20164月新增培养专业带头人1人,骨干教师3人。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授权教学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