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考评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4-08-20 12:13:57
阅读次数:
各参评学校:
根据河南省纠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纠组〔2014〕13号)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考评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规定的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多渠道、多形式征求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参评学校要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各参评学校要将本校有关行风建设的各种资料归档管理,作为考核依据。2014年10月10前,各参评学校要将行风评议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行评办(教育厅C801室),公办本科学校在报送工作总结的同时,要将行风建设资料汇编合订本一并上报。
联系人:崔伟、张继勇、张婷
联系电话:0371-69691025、0371-69691026
邮箱:zlb@haedu.gov.cn
附件: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考评细则
2014年7月21日
附 件
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考评细则
|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行风
建设
及专
项治
理
分
|
一、
校风
建设
情况
(分)
|
有明确的校风建设目标定位,校园文化建设氛围浓厚,学校风清气正,校园环境整洁
|
查阅资料,实地调查了解,师生员工问卷评测
|
1、没有明确的校风建设目标的扣2分。
|
|
|
2、师生问卷评测不知道校风建设目标定位的比率高于10%的扣1分、高于20%的扣2分、高于30%的扣5分。
|
||||||
3、未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扣2分。
|
||||||
4、校园环境脏、乱、差的扣2分。
|
||||||
5、发生对校风建设有影响的重大事件的扣5分。
|
||||||
二、
教风
建设
情况
(分)
|
有明确的教风建设目标定位,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政策,教育教学制度健全,注重对教师的培养,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评教评学制度落实,教育教学成果明显,无教育教学事故
|
查阅资料,实地调查了解,师生员工问卷评测
|
1、没有明确的教风建设目标的扣2分。
|
|
||
2、违反国家教育教学政策的扣2分。
|
||||||
3、未制定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扣2分。
|
||||||
4、不重视教师培训和业务学习,教师培训经费无法得到保障的扣2分。
|
||||||
5、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3分。
|
||||||
6、评教评学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行风
建设
及专
项治
理
分
|
三、
学风
建设
情况
(分)
|
有明确的学风建设目标定位,学生学习态度端正,纪律严格,学习氛围浓厚,积极开展各种互动学习活动,学生创新能力强,学习成果明显
|
查阅资料,实地调查了解,师生员工问卷评测
|
1、没有明确的学风建设目标的扣2分。
|
|
|
2、学生课堂考勤制度、请假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学籍管理,学习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每项扣1分。
|
||||||
3、学校内组织的各项考试出现重大违规舞弊行为,并未按有关规定处理的每次扣1分。
|
||||||
4、学生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项或获省级以上表彰的每项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
||||||
5、学校发生严重影响学风建设事件的扣5分。
|
||||||
四、
师德
师风
建设
情况
(分)
|
、开展全省统一部署的师德主题活动情况(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查看活动的相关资料
|
1、未开展师德主题活动宣传的扣2分。
|
|
||
2、没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和工作内容的扣3分。
|
||||||
3、未将师德表现纳入教师评价范围的扣3分。
|
||||||
、学校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师德主题活动情况(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查看相关资料,问卷调查
|
1、未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主题活动的扣2分。
|
|
|||
2、学校教师受到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
|
||||||
3、教师在校外违规取酬的扣3分,发生影响师德师风事件扣3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行风
建设
及专
项治
理
分
|
五、
工作
作风
建设
情况
(分)
|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实地调查了解,师生员工问卷评测
|
了解教职工对活动中查摆出的“四风”问题整改情况的满意度,满意度低于90%的扣1分,低于80%的扣2分,低于70%的扣5分。
|
|
|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查看会议有关记录、文件、资料
|
1、工作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
|
|
|||
2、未明确领导职责,学校主要领导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扣2分。
|
||||||
3、未制定工作方案的扣2分,未进行动员部署的扣2分。
|
||||||
、机关工作作风情况(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学校机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
实地调查了解
|
1、机关未制订内部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落实考勤制度扣1分。
|
|
||
2、未执行本校管理制度的扣3分。
|
||||||
2、学校领导廉洁自律情况
|
调查了解,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
|
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每人次扣3分。
|
|
|||
3、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及校务公开落实情况
|
查阅资料,实地调查了解
|
学校没有建立校务公开制度的扣3分;未落实校务公开制度的扣3分。
|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行风
建设
及专
项治
理
分
|
五、
工作
作风
建设
情况
(分)
|
、办学行为(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合作办学和联合办学
|
查阅学校办学许可手续及相关规定,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
|
1、学校(含合作办学和联合办学)有超过办学许可或收费许可规定范围行为的扣5分。
|
|
2、办学行为违规的扣2分。
|
||||||
、举办与本校招生相关的培训班
|
实地调查了解,走访学生
|
学校及下属机构、教师参与违规举办培训班扣分。
|
|
|||
、学校后勤服务情况
|
实地调查了解,走访师生
|
1、食堂、超市(小卖部)证件不齐全的,少一证扣2分。有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的扣5分。
|
|
|||
2、食堂没有卫生制度或卫生制度不落实的扣3分,无食品留样制度或留样不规范的扣2分。
|
||||||
3、学生宿舍无管理制度或制度不落实的扣2分,存在安全隐患的扣2分。
|
||||||
、国家资助贫困生、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
查看学校相关资料,实地调查了解
|
1、“奖助贷减免”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扣1分。
|
|
|||
2、评选不公开、不公平的扣2分。
|
||||||
3、相关资金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
||||||
、招生行为(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招生虚假宣传,违规招生情况
|
实地走访学生和教师,并到教育招生相关部门核实。查阅招生简章,宣传材料
|
1、招生宣传误导学生扣5分。
|
|
||
2、擅自组织生源违规招生扣5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行风
建设
及专
项治
理
分
|
五、
工作
作风
建设
情况
(分)
|
、收费行为(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收费公示情况
|
查看学校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是否在校园网设置收费公示。是否在招生指南上进行收费公示
|
1、收费未按规定公示扣2分。
|
|
2、公示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扣1分。
|
||||||
、收费行为(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其它收费情况,如是否有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如收取转学费、转专业费、上网费、图书阅览费、开水费、考试费、答辩费、班费等
|
实地调查了解
|
1、发现超标准收费扣2分。
|
|
||
2、发现收取国家明令取消项目费用的扣5分。
|
||||||
3、发现自立项目收费的扣5分。
|
||||||
4、文理兼收的文科按理科收费标准收费扣5分。
|
||||||
3、是否有将学校教室、机房出租、承包行为
|
出租、承包学校教室、机房和向学生收费,未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的扣3分
|
|
||||
、服务性收费情况
|
1、服务性收费未即时发生即时收取的或与学费合并收取的扣2分。
|
|
||||
2、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高收费的扣2分。
|
||||||
3、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的扣2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行风
建设
及专
项治
理
分
|
五、
工作
作风
建设
情况
(分)
|
、收费行为(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
、学校书本费、教辅材料费结算情况
|
查看与学生结算清单,实地调查了解
|
1、未与学生按学期或学年结算(收取)教材费的扣2分。
|
|
2、按折扣与学生结算加1分。
|
||||||
6、有无套取、虚报冒领国家民生资金的现象
|
查看学校相关资料,实地调查了解
|
出现套取、虚报冒领国家民生资金现象的扣20分。
|
|
|||
实地测评
|
满意测评(实行百分制,占总分权重)
|
教师和学生对学校行风建设等情况的满意程度
|
对学校民主评议及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实地发放调查问卷
|
1、随机抽取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满意度调查。
|
|
|
2、走访教职员工。
|
||||||
说明:
1.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行风建设效果明显,受到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每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2.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出现案件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含罢课、罢餐、食物中毒、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等)的,在学校行风评议总分中扣20分。 3.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在学校行风评议总分中扣10分。 4.学校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或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每人次在评议总分中扣5分。学校机关人员、教职工受到厅(市)级以上追责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每人次在评议总分中扣2分。 5.有上级转办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实的每件扣2分。在检查考核时,发现学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除按照考评细则扣分外,还要对违规收费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清退违规资金,对责任人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