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机制的通知》(豫创组发[2010]9号)文件精神,将我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公开承诺机制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公开承诺的基本原则
1、 突出先进性。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以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争做“五个表率”的要求,围绕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进行承诺,展示先进形象。
2、 增强针对性。不同岗位的支部和党员因地因人因事制宜,提出承诺的具体要求,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
3、 把握可行性。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承诺的事项要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4、 注重实效性。坚持说到做到,说好做好,确保公开承诺的实际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二、 公开承诺的对象
学校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
三、公开承诺的内容:
(一)学校党委公开承诺内容
按照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的要求,紧紧围绕省社中心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作出承诺。
(二)党支部公开承诺内容
按照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的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搞好本职工作,重点在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抓好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和带领所辖范围教职工积极完成学校工作方面作出承诺。
(三)党员公开承诺内容
按照“五个表率”要求,重点围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爱岗敬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公开承诺分为“共性承诺”和“个性承诺”两部分。
“共性承诺”重点从保持发扬党的先进性、加强理论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公开承诺。
“个性承诺”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对完成的工作任务、质量、时间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实行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公开承诺。各支部对党员的公开承诺要严格把关,要求要严,标准要高。
2.增强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实在。承诺内容一定要紧密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实际正在做的工作为重点。要体现不同岗位的特点,切记套话空话、千篇一律。
3.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