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有关法规,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
1、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学校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具体责任包括: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
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
艰苦奋斗和调查研究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
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社党组的若干意见,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校风。
(6)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7)支持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省社纪检组和监察室反映。全力支持和保障上组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8)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社党组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学校党委书记的责任
学校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如下: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学校纪委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校党委中心组开展廉政专题学习,通过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对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要全程参与,对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等方式,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开述责述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学校党委成员及其它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如下: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域党员干部教育,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
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
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纪委监督责任
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学校纪委要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社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一此腐败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省社纪检组和监察室。
4、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社党组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5、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制度体系。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健全保障机制
(一)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
1、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党员干部述责述廉,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等情况,接受党员干部的评议。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按规定报省社纪检组,接受省社纪检组的审议。
3、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考核。中层干部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述职述廉,接受学校领导班子、广大教职工的民主评议。按照学校《中层考核办法》,对中层干部德、能、勤、绩、廉等进行综合考评,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
1、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
2、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可集体谈话或者个别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是提出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
3、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发现在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的中层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采取随时发现、随时谈话的方式进行。
4、学校班子成员要对所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不定期谈话,对于有问题苗头的人员要随时发现,随时谈话。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定期召开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等。
2、定期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责任追究制度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由其直接分管的工作,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分管部门出现不正之风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按照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由上级纪委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直接追究其责任。
3、对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责任追究。
(五)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入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管理,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对以下10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宗物品和设备采购;校内设施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招标;招生、联合办学和学生实习就业;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学生助学金发放;职称评审;公务用车和公务招待;食堂超市管理等。
三、切实加强学校纪检工作
1、加强纪检组织和队伍建设。学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2、保障纪检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对有关廉政建设的学习培训等,学校要给予经费保障;学校重大政策的制定,项目招标等重大事项,必须有纪检人员参与;对纪检人员查处违纪情况,给予支持。
3、加强纪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构建预警机制,不断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参加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查处违纪情况档案。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电子邮件和电话举报的原件、答复件(处理结果)每年按类别统一装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