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升旗仪式制度

时间:2014-11-07 08:14:46编辑:阅读次数: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上午7:55举行(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参加。  
(二)“五•四”青年节,非星期日举行升旗仪式;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时,不举行升旗仪式。  
(三)举行升旗仪式的场地必须整洁,环境肃穆,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肃立。  
(四)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升旗活动的时间,要有秩序地整队入场,不准迟到、早退或处理任何事务,影响升旗活动。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每人次扣除班级考核分数0.5分,迟到者每人次扣0.1分。学校将由当天值日学生迅速清点人数并做好记载。   
(五)每次升旗由着装整齐的三名旗手执行。升旗手和护旗手要由校团委负责选拔,成立国旗队,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旗任务。举行升旗仪式时,每位队员应做到服装整洁,精神饱满。整个仪式的始终,应按要求准确无误完成每一个动作和内容。  
(六)学校将把升国旗制度纳入常规管理,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态等进行考评,并作为评比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  
(七)不升挂破损、污损、褪色等不规范国旗,对违反《国旗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  
(八)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 (奏出旗曲)  
全体师生员工面向旗杆立正站立。奏出旗曲,升旗手持旗,护旗手护旗正步走向旗杆,做好升旗准备。   
2.升旗(奏国歌,行注目礼)  
升旗开始,全体师生员工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目光必须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  
3.国旗下讲话 
由学校指定人员做简短而有意义的讲话。负责国旗下讲话的领导、教师或其他人员应认真作好讲话材料的准备,讲话内容应结合学校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当前的形势、结合学生的实际,校团委负责收集讲话资料。   
4.退场。待升旗仪式结束后,按要求有秩序退场。  
(九)升旗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国旗,热爱集体。  
2.是共青团员,遵守校规、校纪,品学优良。  
3.有很强的责任心,正义感,工作认真负责。  
4.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
5.动作协调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