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是学生的团体组织,坚持培养同学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为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义务服务的团体,同时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助手。为了能够培养学生会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更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直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 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要优良。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检讨反省。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一、学生干部职责
(一)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职责条例。
(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三)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四)机构设置:
1、学生会设主席1人,秘书长1人,正副部长各1人
2、学生会设有办公室、纪检部、文体部、女生部、生活劳动部、学习部共五个部门,各部设有正、副部长。
二、职责分工
(一)主席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2、全面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对每个成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要及时了解,勇于指出每个成员在工作中的不足,并且每学年末对每个成员进行考核。
3、组织、协调、统筹各项大型活动。
4、负责每周召开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5、为每个部门工作的开展提供后勤服务,并能很好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分工。
6、按时完成校交办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生会秘书长
1、每学期末负责整理学生会工作情况。
2、注意收集学生会工作动态信息报道。
3、协助主席安排学生会新工作任务。
(三)各部部长
1、负责完成本部门学期各单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按照主席布置的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活动。
3、及时了解本部门成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情况,勇于指出干事在工作中的不足,并能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
4、部长应熟悉学生会工作程序,能够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尊重其他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工作成绩,在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应及时给予支持。
5、按时完成主席、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部成员
1、成员应通过严格申请程序进入学生会。
2、积极主动并认真完成所在部门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3、与其他部门干事团结互助。
三、学生会例会制度
(一)时间:例会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一中午,开会地点学生会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学生全体成员、各班班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三)每次例会由学生会秘书长记录详细会议。
(四)例会内容:
1、会上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的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2、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写出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会上,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汲取经验,指出不足,以便今后活动的开展。
4、会上,各成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5、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学生工作处询问,三天内给各部部长答复。
6、会上,主席须将布置下周工作。
四、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统一评定,于每学期期末给予一定的奖励,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
(二)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学生会向学校推荐,参加“三好学生”的评比。
(三)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须请部门里一位相关同学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传达。
(四)如成员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给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