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学生值周劳动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凡我校一年级学生,均须按要求完成学校集体值周劳动教育课程,二年级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值周。
(二)劳动课起止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期末考试前两周;课程必修时间为一周,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8:00开始,11:30结束;下午14:30开始,16:00结束。
(三)本年度值周劳动从2017年10月30日开始施行。
二、内容和要求
(一)校园环境卫生
包括三个区域:后操场、校园道路、校园绿化带。
人员分配情况:后操场不低于10人,校园道路不低于15人,绿化带不低于5人。
主要任务: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打扫与维护;参与校园公物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监督校园内的不良行为。
责任要求:
1.清扫路面及硬化区域,并保持其干净、整洁。无纸团纸屑、果皮、烟头、塑料袋、砖、土、石、木棒等杂物。
2.打扫与维护足球场、 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保证上述区域无纸屑、塑料袋、玻璃碎屑等白色与有色垃圾及树叶。
3.清捡草坪内的白色垃圾,保持草坪整齐美观,无践踏、无污染、无白色及有色垃圾;垃圾入箱体,垃圾箱周围不得堆放垃圾。
4.道路边沿无积尘;不得向下水道内扫微尘;道路就近墙体、校园指示牌、通知栏等设施整洁,无乱张贴现象。
5.劳动位置应相对固定,责任到人,遇重大活动必要时可延时,最多不超过30分钟。
6.相应位置值周学生纠正学生在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如制止自行车;监督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等不文明习惯;禁止在墙体上乱贴、乱画及践踩草坪等不良行为;维护校园内的和谐与宁静。
(二)宿舍卫生
包括两个区域:3号公寓、5号公寓。
人员分配情况:3号公寓不低于2人,5号公寓不低于6人。
主要任务:负责宿舍内楼道、走廊卫生的打扫与维护。
责任要求:
1.楼道及走廊保持干净整洁。
2.垃圾袋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三)临时公益劳动岗(人数、任务随机确定)
责任要求:
1.对学校分配的临时性公益集体劳动愉快接受,认真完成。
2.遇大型卫生检查和大型活动需调整岗位或临时加时劳动时,应无怨言,圆满完成突击性任务。
三、组织管理
(一)集体值周劳动教育由学生工作处派专人负责,有关部门给予配合。
(二)各班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劳动小组,一般由班干部担任劳动组长。
(三)组长应每日点名并考查劳动情况,每日旷、缺课学生应照实登记记录,于每天劳动结束前送交班主任。
(四)每个班级的班主任应在劳动值周前做好劳动课动员,并抽出一定时间跟班参加学生劳动,及时了解学生劳动状况。
(五)值周班学生一律佩带学生工作处制作的统一标志,衣着整齐、姿态端正,说话和气,讲究文明礼貌;女生不穿裙子和高跟鞋,男生不穿拖鞋和短裤;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和脱岗,不私自换岗,自觉履行卫生监督岗位职责。
(六)在值周劳动期间,学生要自觉服从与尊重班主任和班干部管理,服从调度,遵守劳动纪律,端正劳动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班主任对学生的劳动成绩具有评价权与一票否决权。
四、集体值周劳动课程请假规定
(一)学生请假需先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专业部、学生工作处批准,否则按旷课论处。
(二)请事假应先约定补修时间,并于本学期内补足,否则以旷课论处,并限期补足。
(三)劳动旷课四学时未补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四)因班主任老师差遣,使学生无法参加值周劳动时,由班主任老师签名证明,办理事假手续后需补足劳动时间。如遇暴风或下雨天气,劳动课可安排执勤、巡逻、寝室内卫生和室内阅读等内容。
(五)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值周劳动者,应速与小组长或班主任联系办理请假手续。
五、考核与奖惩
(一)成绩考核:
1.劳动课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以60分为及格。
评定项目:出勤情况(25分),完成任务情况(25分),工作效率与质量(25分),劳动态度(15分),合作精神(5分),爱惜公物(5分)。
2.有下列情况者,酌情扣分:
(1)出勤情况: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两次扣10分,三次扣25分。
(2)完成任务情况、效率、质量与态度:能完成劳动任务,但劳动态度不积极,扣5分;能勉强完成劳动任务,但积极性差,不认真,扣10分;劳动态度不端正,不认真,效率低,完成质量差,或拈轻怕重,所担负的劳动任务需返工者,扣15-25分。
(3)合作性:能服从劳动分配,但合作性差,不能统一行动者,扣3-5分。
(4)爱惜公物:不爱惜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故意损坏者扣3-5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劳动课成绩记为不及格:
(1)无故旷工达2天以上者;
(2)迟到或早退累积8个小时以上者;
(3)劳动态度不端正,怠工不干,情形严重者。
(二)奖惩
1.一周内全勤,态度端正,完成任务好,成绩达90分(含90分)以上者,可参评优秀值周生。
2.各部所有班级值周劳动结束后一周内,由专业部负责评选2名优秀值周生报学生处,优秀值周学生学校予以通报表扬,优先推荐为评优评先人选。
3.各班级值周劳动的综合评价结果,记入班级当月考核成绩。
4.各班级值周劳动成绩合格者,奖励班级班费300元。
六、其他
(一)凡因身体状况(如残疾或有先天性疾病、慢性病)不能参加正常劳动者,应由校医院出具证明,并由学生所在班级安排力所能及的其他内容的劳动。
(二)本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