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供销社优秀教学课件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06 15:17:20编辑:阅读次数:

 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省社直属各学校教学创新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推动在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广大教师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的能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的广泛应用,经研究决定在省社直属5所学校开展2014年度优质课教学和优秀教学课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省社直属学校教师(含外聘教师)讲授的课程和制作的教学课件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课程(课件)内容
现阶段开设的各门文化课、专业课、实践技能课及相关辅助课程,课程(课件)内容可以是一门课程内的一章或一节(50分钟)。
    三、奖项设置
本次优质课教学和优秀教学课严格按照省社2014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附件1)和省社2014年度优秀教学课件评选标准(附件2)进行评选,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名额原则上按申报评选课程和课件总数的30%、40%、30%确定。获奖课程和课件由省社颁发证书。
    四、报送要求
   1. 各学校负责本单位优质课教学和优秀教学课件评选活动的初选和推荐上报工作。
   2.各学校要在6月15日之前将参加评选的材料报省社人事教育处(河南合作大厦A座1309房间)。报送材料包括:《优质课教学和优秀教学课件评选活动作品登记表》(附件3)、《优质课教学和优秀教学课件评选活动评审表》(附件4)各一式1份(
电子文档发送至renjiaochu205@126.com)。申报优质课教学评选的教师撰写的教学设计(不少于200字)、教学反思(不少于800字)文字材料一式1份,课堂教学录像光盘1张;申报优秀教学课件评选的教师制作的课件光盘一张。每位参评教师交评审费100元。
   3.报送的课程(课件)光盘要保证无毒,脱离原开发环境可以打开并能使用,凡不符合要求的课程(课件)不予参评。
   4.报送的课程(课件)要求为原创作品,并且是首次参评。若发现有侵权行为,或者一个课程(课件)参与多次(种)评选,取消该课程(课件)的参评资格。
   5.评选工作将于7月份进行。省社成立优质课教学和优秀教学课件评选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
            联系人:周青山    联系电话: 65957126
 
                        201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