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时间:2015-01-07 19:54:24编辑:阅读次数:

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有效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参加对象

(一)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负总责。

(二)中心组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三)党办负责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的学习安排;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记录等。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理论,系统掌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

(二)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布置的理论学习内容等,准确把握工作大局。

(三)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改进领导作风的有关规定、文件等,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深入学习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五)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等教育政策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教育行政能力。

三、学习时间和方法

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并在学习中做到三结合:

(一)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每年至少撰写2篇读书心得,年终交校党办。

(二)学习党的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要在学习理论过程中注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深入研究思考,强化理论指导实践。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写一篇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三)学习理论与学习教育行政管理业务相结合。要把学习教育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作为提高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以理论指导业务学习和工作,以自身业务实践加深对理论的认识与理解。

四、学习纪律和考核办法

(一)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请假,并须经同意。

(二)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鼓励中心组成员将优秀论文或调研报告向各类报刊杂志推荐发表,发表情况将列入本人年度考核记录。

(三)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