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时间:2015-01-07 19:55:54编辑: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办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制定的各种制度和工作实施方案;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

3.学校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党员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等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基建管理等情况;

7.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等情况;

8.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重大维修项目、基本建设投资等情况。

9.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10.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支部大会、校长办公会;全体教职工会、职代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公开栏以及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