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班主任津贴量化考核办法

时间:2015-01-07 17:07:25编辑:阅读次数: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班主任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工资收放分配改革实施办法》(洛经校〔201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有机地统一起来的原则;坚持奖励先进、激励后进、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工作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任:柴新军

副主任:王国勋

  员:陈旭峰  刘仲明  李健  汪冰  侯艳 

三、考核对象、内容

1、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2、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见《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班主任津贴考核发放办法》(附件一)。

四、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班主任工作考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学校主要领导。

1.考核形式采取日记录、周收集、月计算,学期、年度汇总的形式。

2.月考核。学生工作处为主、专业部参与,共同做好月度考核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做好月度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存档、反馈、汇总等工作。

3.学期考核。每学期末,由分管领导、专业部中层干部及任课教师、班主任所在班级学生对班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学期考核分的计算公式为:学期考核分=月平均考核分(80%)+期末综合评价20%(分管领导测评分30%+专业部中层干部及任课教师测评分30%+学生测评40%+特别考核加分(见附件二)。

特别考核加分项目属同一事项的不能两个学期累加,只能加在一个学期。

4.年度考核:两学期考核结果之平均数。

五、结果使用

1、月度和学期考核结果与班主任津贴挂钩。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职、晋升、创先争优等的重要依据。

3、学生工作处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对履行岗位职责较差或不胜任本岗工作的班主任,经谈话、教育仍改进不大的,上报分管校领导予以解聘。

 

 

 

 

 

 

 

 

 

 

 

 

 

 

 

 

 

 

 

附件一: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班主任津贴考核发放办法

    一、班主作津贴发放标准及考核内容

学校实行班主任津贴制度,由学生工作处依据班主任量化考核结果发放。

(一)班主任津贴计发标准

    1、班主任津贴分为月度津贴和学期奖励津贴两部分。月度津贴按在校生人数计算,每生每月7元考核计发;学期奖励津贴按期末在校生人数每生每月2元用于学期末综合考核计发。

2班主任月度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考核津贴,其中基本津贴为100元,按每标准班人数为40人计算。每增减1人相应增减班主任津贴基数2.5元。

    3班主任月度考核津贴按当月量化考核分数发放。班主任月度考核津贴=班主任量化考核分数×p(/)p(/)=(所有班主任津贴总额-所有班主任月度基本津贴)/所有班主任量化考核分数之和。

4班主任月考核成绩为负分者,按津贴分值相应扣除基本津贴,直至扣完。

(二)班主任考核内容

1、班级综合考核,由学生会、团委负责。

2、专业部考核,由各专业部确定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

(三)班主任月度量化考核分=本月班级考核分(60%+所在专业部工作考核(15%+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成绩(25%)。

    二、班级综合考核办法

(一)学习(10分)。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交作业,考试纪律良好,全班期末考试均在及格以上记满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分:

1、作业上交缺1人次扣0.1分;学习委员填写作业收交情况登记表。每周交学生会学习部。

2、正课病假0.1分、事假0.2,学生到课率旷课每人次每课时扣2分,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3、考试、考查不及格者,每人次扣0.5分;考试作弊每人次扣2分,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4、教室日志每周五不上交每次扣1分。

(二)考勤(40分)班级纪律严明,出全勤,记满分,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1、早操、晚自习、学生大会均由学生会负责考勤,请假一人扣0.1分,缺勤一人扣0.5分。

2、受到值周班点名在黑板上批评,每人次扣0.2分。

3、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每人次扣2分,宿舍每个扣3分,班级扣5分。

4、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受处分期间每月扣2分。

5、班级在早操出勤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月终评比时班级加5分。

6、检举揭发不良现象,制止突发事情蔓延者,一经核实,每人次加13分。此项由学生会纪检部和学生工作部考核。

(三)卫生(20分)。教室卫生10分;宿舍卫生10分,按学校制定的教室、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办法,由学生会卫生部和学生工作部共同考核。周二、周四为学校大扫除时间。

1、后勤服务部、学生工作部平时抽查,发现脏、乱、差的教室一次扣3分。

2、没有整理每宿舍每次扣1分,教室每次扣3分。

3、整理差、标准低视情况扣分。

4、发现烟头、酒瓶每次扣0.5-1

(四)财产管理(15分)

1、学校配发的各种财产和用具保管良好,记满分;人为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按下列情况扣班级分:

1)损坏一个桌、椅(含全班教室桌凳)扣2分。

2)损坏门、窗、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床铺每次扣2分。

3)损坏电器或黑板、卫生工具扣2分。

4)损坏校内其它财产,参照上述项目标准扣分。

2、敢于举报损坏公物者,一经查实,为举报人所在班级加2分。

3、一学期无上述损坏现象发生的班级,在评优秀班集体时为该班级加5分。

此项以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部检查记录为准。

(五)社会公德(5分)。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记满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加减分:

1、就餐不排队,带饭菜进宿舍,随地吐痰,乱泼脏水,乱扔果皮、纸屑、酒瓶等杂物,用脚踢门、乱刻乱划、乱扔乱倒饭菜者,每人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每次扣3分。

2、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成绩突出者,酌情加分。

(六)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10分)。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按时积极参加,工作安排具体记满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加减分:

1、墙报两周一期,不更换布置扣2分,质量差者扣0.51分。

2、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不参加的班级一次扣10分。

3、学校召开的各种学生干部会议,班,团干部不按时参加者,每人次扣1分;学生干部值班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分;

4、在各类大型活动中获得13名的班级个人加321分;团体加543分,在校外获奖的个人,班级加13分。

5、学生会、团干部工作突出,每人每月奖励班级0.51分;学校布置的工作,在班内不传达、不布置、不落实,每次扣班级12分。

6、有其他突出成绩的,酌情加分。

(七)工作要求

1学生会、团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班级的各项考核工作,每周五下午放学后在学生工作部审核汇总。

2班级考评情况每月张榜公布,按积分排列名次。

三、班主任日常工作考核办法

(一)每月工作量化标准完成情况(16分)

1召开班会、班委会4次(2分),至少每周一次。

没有召开、没有按时召开或由学生自己开的,每次扣0.5分。

2、对班内违纪学生谈心教育(3分)

    1)违纪不处理、拖延处理或处理无意见的,每次扣2分;

    2)谈心教育无记录、无次数、无内容扣1分。

3、早操、课间操、晚自习的管理(8分)

   1)旷课、旷操10%以内及秩序混乱每次扣1分;

   2)旷课、旷操10%(含10%)以上及秩序混乱每次扣3分;

4审批请假每天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2分)

   1)学生超假一天未在校、未及时与家长联系扣2分;

   2)值班查出夜不归宿者,未及时通知家长者扣2

   3)批假超出本班人数的10%每增加一人扣0.2分。

5学生违纪处理结果必须及时通报学生家长(1分)。没有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不通报情况每次扣3分。

   (二)学生工作部、团委考评成绩(32分)

1、 参加班主任例会(8分)

   1)例会及周二下午检查宿舍请假每次扣2分;

   2)例会及周二下午检查宿舍无故缺勤每次扣4分。

2、值班期间不允许请假,调班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学生工作部(8分)

1)缺勤每次扣4分;

2)不按要求查班、查寝、记录,值班不在宿舍就寝扣1-2分;

3)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及上报或出现恶性事件未到场,一次扣4分,并视情况追究责任。

3布置工作完成情况(4分)

1)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2分;

2)完成质量低的每次扣1分。

 4寝教室卫生、财产管理(6分)。

1)不组织、不参与周二、周四大扫除的每次扣3分;

2)财产破损较重、财产损坏事件频发的除督促赔偿外,每次扣13,赔偿不到位从班主任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5团委考评(6分)

1)办板报缺一次扣2分;

2)出现不文明行为及奇装异服、拖鞋、怪发型的每次扣0.5分。

3)团活动组织秩序差每次扣2分。

以上每条扣分上不封顶,不足部分从总分中扣除。

   (三)加减分项目

1、除值班时间外,积极对早操和晚自习管理的每次增加1.5分。

2、全校性活动获得团体前三名的,分别加1085分。

3、月评成绩连续三次考核前三名的,加10分。

4、学生巩固率95%以上的加1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10分。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二:      

             学期特别考核加分项目

    一、在学生管理工作评比中获得荣誉的分别依次加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厅级2分,校级1分。

    二、所带班级学期末学生巩固率95%以上的加10分,90%以上的加8分,85%以上的加5分,80%以上的加3分。

    三、招生工作加分为10分。按照学校当年招生方案规定完成任务得3分,每超1人加1分,加满10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