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经济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15-01-07 17:24:50编辑:阅读次数: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不符合卫生健康条件的,坚决予以辞退。

二、学校食堂米、面、油等食品原料由后勤服务处统一采购、专人管理。经营者根据需要统一领取,严禁使用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

三、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即: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四、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六、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七、定期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八、剩饭剩菜要妥善处理,严禁将剩饭剩菜提供给学生食用。

九、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十、学校相关人员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安全。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十一、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二、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十三、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或缓报、谎报的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