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教学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时间:2015-01-07 18:44:23编辑:阅读次数:

一、教学人员的资格及要求

 教学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实训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

 对教学人员总的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良好教风,坚持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善于团结协作;关爱全体学生,自觉为人师表。

 (一)专任教师

 1.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能力,经考查认定,方可任学校专任教师。

 2.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的各项工作,完成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分为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为8/周,兼职为4/周,教师的工教师的教学工作一般为每周8-16课时。非教学工作量每学年100个工作量。

 3.严格执行人学校制定人才培培养模式、专业教学实施标准,具有相关专业的实训技能,按要求制订学期授课计划、实训计划,认真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确保教学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4.履行教师值班职责,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5.体育教师要组织校内各项体育竞赛和校运会,负责训练运动队,组织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6. 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工作,参加本课程建设标准、教材、习题集及题解、试题库、实训室等建设工作。

 7. 掌握信息技术、制作多媒体课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8.参加教科研活动,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改革,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写出教学总结或论文。

8.加强师德师风修养,把德育教育贯彻在各项教学活动的始终。关爱学生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切实维护学生安全。

(二)实习指导教师

 ⒈必须具备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取得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学校考查认定,方可任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⒉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与实训教学相适应的熟练操作技能,并能指导学生。参与本课程的实训、实习、技能训练,积极参加教师技能大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技能大赛。

 ⒊ 严格执行课程教学标谁、课程实训大纲,按要求制定学期实教学授课计划,编制实训教学的指导书和任务书

4.参与本课程的实训、实习、教材、音像资料、教学参考资料、多媒体课件等课程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实验室规划,仪器、设备的配备和调试;制订实验和技能训练操作规程、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实验室的更新改造等建设工作。

 5.参加教研活动,开展实践性教学改革,了解本专业高新技术发展的趋势,学习新的专业技术,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6.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7.协助教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三)实训管理人员

 实训管理人员是指实验、实习和技能训练专职管理人员。

 ⒈ 必须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的操作能力,经学校考该合格,方可任中等职业学校任职。 

⒉了解本课程的基本内容,了解每项实训在本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能独立进行实训准备,掌握并能指导本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各个技能训练项目。

⒊ 严格执行实训室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身、设备事故。

 4.做好实验室建设、设备保管与维修等工作。

1)承担学校实验实训设备的购运、验收,联系设备的安装和保修,集中办理实验、实训设备的调拨、报废手续。负责有关实践教学的各类材料报表的填报。

2)对设备、工具、器材等进行保养和维修,做到性能良好;监督检查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立维修、使用登记册及检索目录。

3)负责建立设备台账及设备卡,定期对设备、工具、器材等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保管设备的说明书、图表和资料,做到完整无缺。

5)负责实验室、实训场所的安全、卫生与防火工作。

6)制定实训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监督实施。

(四)网络管理员

 ⒈具备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网络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及保管知识。

 ⒉贯彻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保证校园网正常运转,按要求组织、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资料,负责播放或提供使用,做好播放或使用记录。

 ⒊负责网络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推进校园信息化工程。要制订完善的各种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专人管理,精心维护,并实行使用登记。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向上级主管汇报。 

⒋对各种设备、器材、音像资料进行采购、验收、建帐、保管、维修,保证安全、完好、清洁。做好网络中心及各多媒体教室的卫生、防潮、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⒌为教师运用校园网和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教学提供方便,提高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效果,及时推广经验。

6.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并负责学校网站、校园网络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网站后台数据库的规划、管理、整合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提出新建、扩建、改建校园网、机房、多媒体教室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设备的具体需求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维修计划、材料计划等。

8.具体负责示范校建设数字化校园的建设工作。制定数字化校园的实施方案、提交数字化校园的软硬件的设计资料等。

9.负责推进学校教学手段现代化的工作,协助各专业部利用机房、多媒体教室开展多媒体教学和实训教学。

10.参与教学管理处的重大教学管理活动。

(五)图书管理人员

1.在教学管理处的领导下,负责图书馆的常规事务工作。

2.建立并不断完善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规程、工作细则等,并组织实施。

3、负责图书采购、报刊的征订,并按图书编目要求,及时做好新书登记、编目、分类和上架工作,做到帐目清楚,书量册数正确,强化图书馆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图书的入藏、上架、整理、借还、提存、剔旧、破损图书的修补等工作。书库、阅览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蛀措施的落实

5.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的日常管理,按时开放、环境安全卫生;做好图书借还量的分类统计及新书入库统计,定期清点、检查核实图书库存情况。

6.负责提供各学科、专业的最新教材目录,做好教材的选用工作。

7.负责教材的征订、验收、入库、发放和费用结算工作。

8.参与教学管理处日常管理活动、完成主任教办的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师任课资格审批

1.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所有教师必须有教师资格证,或保证在两年内获得教师资格证。

2.任课教师必须具备基本的公民行为规范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够担当教书育人的重任。

3.凡担任我校理论授课、实训指导的教师必须具备正规本科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应具备讲授本门课程的理论水平和实训指导能力。

4.担任理论课任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专业对口,实训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人事部认可的专业技能证、专业等级证。同时完成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高讲必须讲授对口的专业课程。要充分调动和发挥高级讲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在教学中发挥传、帮、带作用。一般情况下,高讲原则上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专业课的授课任务。

6.除基础课程外,实训指导教师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实训指导工作作,并完成一门实训课教学指导任务,才能获得实训课讲课资格。新任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准备,经试讲合格后,方准安排上课。

6.各专业部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组织专业部教师按课程要求按排任课教师,按求填写教材的出版社、版本、作者、价格、书号及相实训教材等相关资料。专业部主行签字后在两周内返回教学管理处审定。上报主管校长签字,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任课教师方可任课。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应上报教学管理处和主管校长批准。

7.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且已上课,中途不得调换。教师因事、因病必须请假时,应由专业部主任安排调课,原则上不准学生上自习以后补课,如需调课,须认真填写调课单,专业部主任签字,主管校长批准后报教学管理务处备案。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课。正在任课的教师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开会、学习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开会、学习等活动,专业部须调好课后方可外面。

8.经实践证明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应强烈时,教学管理处将责成专业部及时调换教师。

9.因教师编制不足或特殊需要,须外聘教师兼课时,专业部主任申请,经主管校长批准,报教学管理处审定后方可聘任。外聘教师的管理由各专业部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10、各专业部在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实施课程管理,各专业部在安排教学课程任务前,由各专业部负责任课教师资格的审定和评聘,并报教学管理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