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5-01-08 10:34:12编辑:阅读次数:

豫政 〔2012〕4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精神,巩固职业教育成果,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为平台,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办学活力;抓好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带动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提高,进一步加快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增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现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我省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建设全国人力资源高地的必然选择;是全面提升人口职业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就业质量,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我省产业竞争力,支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中原经济区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我省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以来,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局面。但我省职业教育在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办学模式比较封闭,校企合作不紧密;职业教育特色不突出,职业教育体系不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环节薄弱;公办职业院校财政投入效益不高,企业用人不规范,就业准入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既是民生又是发展的意识,切实增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大力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

  二、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

  2.构建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组织框架。探索建立由政府强力推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广泛参与的符合我省职业教育实际的校企合作新机制。省政府成立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部门和部分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校企合作促进会),推动建立校企合作良性运行机制。在整合高职、中职、技工学校职业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和全省性行业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促进行业内校企合作。

  3.发挥校企合作促进会的推动作用。省政府制定《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实现职业院校办学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各级财政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公办职业院校实行“以补促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以奖代补”。

  4.发挥指导委员会和职教集团的载体作用。以产业和专业为纽带,指导委员会和职教集团统筹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资源,发布行业人才预警信息,开展行业内员工培训,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库;通过实施“订单”培养、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举办行业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引领课程体系改革;开展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习就业指导等,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5.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省内规模以上企业要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主动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分别进行顶岗实习、实践。职业院校要适应企业用工需求,推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学习制度,参与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等。用三年时间,在合作企业认定50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年接纳20万名左右学生进行实习实训。

  6.加快建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制定《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长效补进机制,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明确“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建立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人才库,探索职业院校之间“双师型”教师互聘互用机制。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有企业工作或生产一线服务经历的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人员兼任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申请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有辅导学生实习经历的企业职工优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积极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

  7.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机制。积极推广我省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机制改革的经验,如公办职业院校公办民助、股份制办学等经费投入新模式。积极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在民办职业院校推广“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办学新机制,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以及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

  8.加大各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力度。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明显增加;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作为新增教育财政支出的重点投入领域;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统筹安排地方教育费附加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将职业院校老校区土地出让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财政部分全额返还学校,用于新校区建设。

  四、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办学活力

  9.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机制。在职业院校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对服务能力强、校企合作成效突出、办学规模大、质量高的职业院校,在项目、资金等方面要予以倾斜;对招生困难、规模偏小且办学特色不明显、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的公办职业院校,要予以整合。职业院校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建立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坚持“六路并进”,统筹安排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主阵地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为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定向职业培训服务。各地要认真总结“职业培训券”等做法,并积极完善推行。

  10.改革公办职业院校的经费供给机制。参照省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办法,逐步在全省公办职业院校推进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改革。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财力水平,结合不同专业类别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确定当地的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随财政保障能力的增强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职业院校要深化内部分配**度改革,逐步将教职工绩效工资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其个人贡献挂钩。各级政府要**定投入成本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经费投入的主要依据,提高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职业院校要严格财务管理,完善内控机**,实行财务公开和项目资金集体决策**度,向管理要效益。

  五、抓好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带动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高

  11.实施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2012年至2014年,在全省重点支持100所左右示范职业院校和200所左右特色职业院校建设。大力推进办学模式、投资模式、管理体**机**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步伐,建成一批服务能力强、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院校。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发挥集聚效应、规模效益。以建设具有品牌效应的示范院校、特色院校和职业教育园区为抓手,促进全省职业院校结构再优化,带动我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高。

  六、构建开放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

  12.积极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职业教育特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外部开放、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外部开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吻合,与终身教育体系衔接,加强人才需求预测,深化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就业的能力;横向融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渗透融通,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满足个人多样化发展需求;纵向贯通:以课程体系为纽带,以“知识+技能”的考试**度改革为支撑,实现中职、高职、本科和研究生等各层次职业教育的内部贯通,提高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经验,积极引导和推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试点院校。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