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省社2015年度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讲师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等)。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2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评审简表》可以在河南省职称网上下载)。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5年9月底。
5.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论文需提供检索页。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9.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免试审批表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10.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1.由学校出具的班主任工作,教学工作量,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等证明材料。
12.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评审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要求,我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120元。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3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社人事教育处(合作大厦A座1309房间)。
四、几点要求
1.要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和把关,凡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准上报。
2.申报讲师的工作业绩要与申报专业一致。申报人员的优质课、优秀课件、示范课、观摩课应与申报专业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
3.论文必须正式发表。刊物出具即将发表证明、未注明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均视为无效论文,一律不得参评。
4.申报讲师的专业课教师企业锻炼证明材料必须由所在学校和服务企业共同盖章,并附有专业实践报告。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