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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关于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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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工学结合发展道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全面的质量观,紧紧围绕洛阳市及河南省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科学合理地构建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创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就业能力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导向,服务洛阳市及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

各专业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主动适应洛阳市及河南省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保持专业核心课程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置和调整专业课程体系。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系统设计,全面发展的原则

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兼顾基础知识培养和职业能力培养。要根据不同专业发展需求和特点,精心设计基础课程,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更要系统设计、实施专业课程架构和实践教学过程,突出动手能力的培养。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思想与行为、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培养规格的实现。

()工学结合的原则

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本质特征之一,包括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与工学结合课程两个层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途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主动争取行业、企业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校的四个重点建设专业应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修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开发课程的长效机制,聘请洛阳市及河南省内知名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共同研究,科学创建适应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建立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平台,保证在校生有半年到一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原则

以适应河南省内需求为目标、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要加强实践教学,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将职业能力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从而使学生获得较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继续推行“双证书”制度,凡国家、行业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专业,必须将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岗位要求融入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使学生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表明一定的社会岗位认可水平,有效促进就业。

()突出专业特色的原则

各专业要从我校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架构设计、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模式创新等多方面形成特色,把我校的四个重点建设专业努力打造成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涵、结构及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基本结构

1.人才培养方案是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而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教学、学习、训练等活动进行设计和实施的规划。包括课程标准、专业教学主渠道外的素质教育活动设计、教育教学进程与时间安排等部分。人才培养方案是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标准,是各专业有关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内容与安排的基本要求和一般规定,是各专业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和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主要依据。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结构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制定的专业名称为主),专业方向

2)招生对象与学制、学习形式

3)职业岗位、就业需要的证书分析

4)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

5)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表

6)课程结构比例分布表

7)毕业标准

8)其他说明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其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内涵及特色。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指通过系统的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培养什么样的人”。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必须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专业特点,符合职业性、针对性的要求。

2.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培养目标要有明确的职业定向性,除了道德品质、身心素质、职业态度和责任感等方面的最基本的素质要求外,还应紧密结合职业岗位(群)的需要,体现技能型人才的特征。人才培养目标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第二,人才培养面向的产业或行业,能够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第三,人才的层次和类型。

()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及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内涵。 人才培养规格是指依据人才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具体标准。通常以较为具体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进行描述。

2.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 在确定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时,首先要按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共性要求,系统设计好素质能力要求和基础能力要求,同时要在对职业岗位(或典型工作任务)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重点确定以下两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要求:一是专业知识和能力,强调专业的应用性和针对性,注重综合专业技能的掌握;二是专业拓展知识和能力,即从事相近专业或跨专业工作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人才培养模式及其要求

1.人才培养模式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指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人才培养的方式方法、实施人才培养过程的总和。

狭义的人才培养模式仅指在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的比较成熟、稳定、系统的方式方法的体系和框架。专业建设中的人才培养模式,一般是指狭义的人才培养模式。

2.制定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

当前,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成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主流,但其形式多种多样,各专业要创新,以“三全一主体”(校企合作全过程贯穿,工学结合全方位实施,工学交替全面普及;以订单式培养为主体)为特征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不同行业和专业特点,建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突出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课程体系及要求

1.课程内涵

1)课程。广义的课程是指为了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的总和,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各种学习活动的总和。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教学科目。通常取其广义的定义。

2)工学结合课程。工学结合的课程是指将从事某种(或几种)工作所需要的理论、知识、技术、技能、态度和责任感等融入相应的学习活动中,将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融合成一体的课程。其特点是“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工学结合课程的具体类型很多,我校实行的工学结合课程主要是与“双证”课程有关的课程、项目课程等。

“双证”课程是指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证内容与相关专业课程内容相融通的课程。项目课程是指以工作项目为单位来组织教学内容,并以项目活动为主要学习方式的课程。学校各专业都必须按照工学结合课程的要求进行课程建设。

3)“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是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者交替进行的一种教学方式。其实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在教室里讲,随后在实训室练;二是在实训室里边讲边练,一般是以专用周的形式安排;三是在企业顶岗实习岗位上边讲边做边练。

“教学做一体化”课程归类为职业技能课,可以参照一般课程要求分解成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但要特别说明上课地点、是否专用周安排等要求,其教学学时在专业教学活动安排中以“理论+实践”学时体现。

2.课程体系及建构要求

课程体系是指各专业所开设的各类课程及具体科目的组织、搭配所形成的结构关系与合理比例。课程体系应目标统一完整、上下左右关系明确,课程既有所分工、有所侧重,又互相补充、互相协调。人才培养方案中最好用结构图来表明本专业的课程体系和结构关系。

四、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

()修业年限与总学时

1.基本学制为13

2.三年制专业,总学时为(30003500)学时

3.周学时控制在2830学时

()学年、学期安排

我校采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即“2.5+X”模式,其中“X”指第三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其具体安排由各专业部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设计。各专业依据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研究并确定相应的教学模式,但要保证每个在校生至少有半年的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课程分类与设置

1.分类

课程按性质划分,分为公共课、专业课、拓展课等。

课程按类别划分,分为职业素质课、职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职业拓展课、实践环节(实验、实训课程等)。

2.设置

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开设公共课。三年制的专业除《体育与健康》外,其他公共课第二学年公共课必须全部结业,拓展课可以安排在第四、第五学期。顶岗实习可以安排在第第六学期。

3.全校统一的公共课(职业素质课)

德育课含《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一般为2学时/周。

《英语》、《数学》、《语文》课,一般为24学时/周。

《体育与健康》为2学时/周,共开课五个学期。 第一学期以体育基础教学为主;第二学期以兴趣教学为主,由体育教研室提供项目,学生自主选择;第三学期以后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开设适用于就业需要的体育项目,强化学生职业适应能力。

《计算机应用基础》为24学时/周。各专业根据教学需要在第一学年开设该课程。

4.顶岗实习

企业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原则上不少于560学时。

5.课程考核要求

根据专业要求与课程特点设置课程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各学期考试课一般为34门(体育课除外),专业课及结业课程尽量安排为考试课,公共课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为考查课。

课程考核方式可在课程设置表有所反映。

()理论与实践学时结构比例

各专业理论课学时和实践教学学时比例原则要求各占50%

()课程名称及课程简介

1.课程名称:要求规范,既简明扼要,又能体现其内涵。同一门课程开设两个学期以上时,原则上课程名称应有所区别,如数学(一)、数学(二)。对新开设课程、综合课程、“教学做一体化”课程、综合训练等课程的命名尤其要注意。

2.课程简介:人才培养方案中,核心课程、精品课程要按统一格式编制。

()各学期教学周安排

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周安排如下:

2.5+X”模式:每学期教学周数为18-20周。

建议第5学期分段排课,如1-10周排课,主要进行考取“双证”的全面复习,第11周以后及第六学期可采取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教师下企业、下实习基地,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同时引入企业参与对实习学生课程的考核机制。

()教育目标及其活动设计要求

各专业要针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中“高素质”的要求,结合专业的具体特点,配合学期教学安排,组织学管部门,共同确定课堂教学外的素质与技能教育目标,设计系列课外活动与党团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安排包括活动时间、活动主题、活动形式、评价方式、组织单位等栏目,以表格的形式分学期予以明确。

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由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四个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提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方案。

2.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成熟后,各重点专业建设负责人部要召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并写出论证意见。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审议后由主管校长批准实施。

3.在课程名称上要统一规范,不得随意命名或变更。教学要求和内容相同、相近的课程原则上只用一个名称,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4.要树立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完成后,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各教学部门应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后提出调整理由和调整内容,报学校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16-01-03 14:55:57    浏览次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