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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如果有出现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建议使用IE浏览器,并打开浏览器兼容性模式!点击此处查看打开兼容性模式方法精品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推进我校教学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我校国家示范校建设,促进我校课程建设上质量、上水平,学校决定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程,并为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推选做好准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1.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理念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2.精品课程建设以专业改革和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以专业技能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建设为重点,以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从根本上保证课程建设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方面发挥基础性的重要作用。
3.精品课程建设要与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相结合,与优质的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与精品教材建设相结合,要将教学名师、构建精品教材体系、推广教学改革成果等集于一体。
4.精品课程建设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成效,持续发展,带动全面。
5.精品课程建设实质在“精”,重点在“建设”。终极目标在于提高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1.根据教育部的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我校拟在2013—2014二年内,建成校级精品课程4-8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努力在我校建设一批符合中职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精品课程。
2.经过2年的努力,建立和完善我校精品课程建设的有效机制和评价体系。
3.建立完善精品课程网络,尽快实现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与建设任务
精品课程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创新与教学改革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学质量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大工程,各专业部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加快课程建设步伐,尽快建成一批校级、市级、省级精品课程,促进学校特色化发展。
(一)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
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精品课程建设为重点,并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它课程建设,规划要全面详尽,可操作性、针对性强。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要由专业水平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对教师进行多渠道培训,吸收来自企业的专家、技师共建课程,进而建设一支素质高、教学技能过硬的“双师型” 教师梯队,并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引导我校教师树立中职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强化质量意识,同时调动我校教师参加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的积极性。
(三)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
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本门课程建设与教学计划中其它课程的关系。教学内容改革应符合中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对讲课内容实时更新,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积极用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改造传统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的模块化。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提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措施。
(四)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
课程教学体现“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原则,合理、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采用“任务驱动式”、“项目式”、“基于工作过程式”、“启发式”、“案例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将教学主体从“教”转移到“学”,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创新能力。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手段,发展CAI教学,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施现代信息技术下的个性化教学;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改变“教”与“学”的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五)重视实践教学
实习和实训是中职精品课程建设的重点。要特别重视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科学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技能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切实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设计、指导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习和实训,鼓励学生参加与课程有关的技能竟赛、社会服务等社会实践。
(六)优化教材体系
教材建设是精品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先进实用型优秀教材,优先选用适合中职教育的国家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精品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高水平的校本教材,积极开展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辅助资料的建设工作,形成主教材精品化、配套教材和资料全方位系列优化、载体立体化。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七) 完备课程文件、提高工作质量
课程文件和教学档案是课程建设、评估的重要基础和依据。课程文件建设的有关资料,如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实训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材、习题集、教学指导书,学生实训手册、实训指导书、教学课件、光盘、录相、考试试题、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试卷分析、技能考核资料、课程教研活动记录、教改成果资料、教研科研资料、等等,都应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归档,以使教学资料齐全完好,并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八)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模式
精品课程要以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评价为目标,积极开展教学评价改革,不断改革考试、考查的模式,探索符合教学内容特点,切合学生学习实际,既有利于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又有利于通过考核,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职业技能的新办法、新方式。
(九)推动课程建设的特色与创新
精品课程要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方法、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结合实际的改革和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十)立足校企合作
精品课程建设强调应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式,通过精品课程推动实训基地建设,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全完善与相关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采取以评促建、分批评审的办法。分为申报、立项、建设、评审认定四个阶段。
(一)申报
1.申报条件
(1)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示范校建设任务及学校优势专业课程中遴选产生;
(2)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为各专业的专业技能课、专业基础课和公共基础课,是基础相对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大,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
(3)申报的课程应是教学条件良好,教学状态较优,教学改革已取得较显著成效的课程。“教学条件”包括教师队伍、实验实训条件、教材资料、教学管理等;“教学状态”包括教师思想观念、教学态度、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内容改革、实践教学、教学水平和质量、考试考核等;“教学改革成效”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考核等改革研究的成果和课程特色;
(4)课程负责人必须为课程主讲教师,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为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学效果优秀,有较强的课程管理和教学研究能力,丰富的授课和实践经验,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5)课程教学队伍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高,教学研究成果突出、人员稳定、结构合理、有良好发展态势。主要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
(6)健全的课程管理制度和齐备、规范的教学文件教学档案;
(7)课程改革和建设整体思路清晰,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体现技术进步、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效果明显。
2.申报程序
(1)教师申请。课程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精品课程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交所在专业部。申请附件应包括光盘一张,内含教学大纲、主讲教师40分钟以上授课录像、课程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相应电子课件、参考文献目录等;
(2)由申报教师所在专业部推荐,经专业部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将材料汇总报教学管理处;
(3)每年申报2次,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二)立项
1.教学管理处审核(审查申报资格、教学条件和教学现状等)。
2.学校评审。教学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公示,经主管校长、校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3.每年评审2次,评审工作于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月完成。
(三)建设
1.课程负责人资格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岗教师,至少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2)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
(3)教学观念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4)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能团结同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务实严谨。
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职责
(1)研究和制定本课程的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本课程与各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2)组织任课教师实施课程建设计划;
(3)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本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负责培养青年骨干教师;
(4)组织任课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模式、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探索实践,亲自设计、组织讨论确定教学内容和实践项目,亲自主持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5)每学年至少承担一轮课程的全过程教学;
(6)安排专人对课程建设中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包括课程教师队伍,各种教学资料、评价、会议记录及原始资料等);
(7)负责教材建设、课件建设、题库建设和课程网络建设;
(8)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9)负责及时总结课程建设情况与成果,及时向学校反映困难和问题。
3.日常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2)专业部负责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规划、管理、检查、指导等;
(3)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公布后,课程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要制定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明确每学期的建设任务,再制定出当年的工作计划,经专业部审核后,并报教学管理处备案,作为校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的依据之一;
(4)每学期末,课程负责人须向专业部以书面形式总结汇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取得成果、存在问题和下学期(或年度)打算,由专业部检查汇总后报教学管理处;
(5)教学管理处负责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组织评审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和协调等工作,负责对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宣传、展示、组织交流和推广;
(6)校级及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教学资源要求全部上网开放,网上正常运行、维护、升级所需的教学资源由精品课程提供,因技术原因需要中断的,应在学校网站上声明、说明原因,并尽快修复。
(四)评估验收
1.验收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时间为1~2年。坚持标准,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集中时间,逐个验收。每年度评估验收1次。
2.验收机构
精品课程建设的评估验收工作由教学管理处负责组织,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估专家小组进行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和意见。
3.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为《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相关国家文件。
4.验收程序
(1)课程自评。课程自评总结,形成自评报告,并相关验收材料的整理;
(2)专业部初审。所在专业部组织评估小组对申报验收课程进行审核,并作出结论性意见上报教学管理处;
(3)学校验收:精品课程材料由各部上传到学校网站,教学管理处组织聘请专家采取查看验收报告、相关材料及对课程网站进行打分的办法进行,作出学校的评估结论。
5.验收材料
精品课程验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精品课程应根据《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验收评审指标体系》和申报书中所承诺的建设规划与目标任务,撰写《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一式3份,详述立项后该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课程特色与创新等7个方面进行总结描述。同时提供《河南省洛阳学校精品课程立项书》、《河南省洛阳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河南省洛阳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中期验收报告书》各一式3份;另附电子稿一份;
(2)课程专题录像:教学资源介绍录像(含教学设施、环境和实验实训场所介绍,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说课形式,不超过15分钟);
(3)师资团队:团队成员及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简介电子稿;
(4)实施性教学大纲:本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电子稿;
(5)教学计划:对本课程理论教学、实习实训等以周为单位的授课进度与课时分配电子稿;
(6)教学评价:本课程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及学生评价意见电子稿;
(7)教材:本课程教材信息(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电子稿;
(8)课程章节:本课程章节内容简介电子稿;
(9)教案:本课程完整的电子教案;
(10)课件:本课程不少于三分之一总课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或课件;
(11)课堂教学录像:每位主讲教师至少一节(45分钟)有特色的课堂授课实况录像;
(12)实习实训:本课程必要的实习实训计划、大纲和实践活动方案等电子稿;
(13)习题册或试题库:本课程教学内容相配套的完整的习题册或试题库(含实训、实习)及参考答案电子稿;
(14)其他教学资源库:本课程涉及到的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及相关资源网站的链接;
(15)备查材料:依据《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精品课程验收评审表》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以备精品课程专家评审组查看。
6.验收结果处理
(1)对于评估验收合格的课程,授予《河南省洛阳经经济学校校级精品课程》证书,有效期为2年,并给予奖励;
(2)对于建设成效突出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参加各级教学成果评奖;
(3)对于评估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限期一年整改。愈期不合格者,取消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4)凡申请的校级精品课程验收合格后,需在网上公布,各精品课负责人需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经费支持与管理
学校对立项的“精品课程”提供课程建设经费支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无计划开支。对于违反学校财经纪律和本管理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经费来源
获立项的省经以上精品课程建设费用专项拨款、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专项资金,校级课程精品课程1仟元/门,省级精品课程2仟元/门,国家精品课程3仟元/门。
(二)建设经费拨付方式
精品课程经费分三期提供,分别为通过立项(30%)、通过中期验收(30%)、通过验收(40%)。
(三)使用范围
经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上级拨付经费以及学校配套经费主要用于以下用途:课程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费用;差旅费;资料费;课程教学小型设备费用;课程建设劳务酬金等与课程建设有关的支出。
(四)经费管理
1.课程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他用。
2.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由课程负责人支配,作出经费使用计划,报教学管理处审批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课程负责人提出,所在专业部主任审核,教学管理处审批,主管校长、校长批准,财务科按财务制度进行审核,财务科负责根据建设计划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3.年度检查后,对建设不力的课程,暂停或酌减。
4.教学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各精品课程的建设进展情况,对于未达到阶段性建设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者进行严肃批评直至冻结建设经费。
5.具有不同级别的精品课程的建设费用按最高级费用标准资助,不重复叠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16-01-03 15:00:01 浏览次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