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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
如果有出现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建议使用IE浏览器,并打开浏览器兼容性模式!点击此处查看打开兼容性模式方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有效地监控教学质量,全方位跟踪教学活动,形成动态监控与定期评价并举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基本思路
(一)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基本制度保障。树立全新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观,实现从知识评价转向职业能力、综合素质的评价,形成“从课堂教学到校外实训、顶岗实习”全过程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评价体系。
(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以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评教、评学、评管工作为重点,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运行机制。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设计遵循“预防—诊断—调节—反馈”自我控制原则,构建封闭回路系统。
(四)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目的,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知识、能力与素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目标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教学质量监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是保证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质量控制过程,合理选择了相应的指标体系,并协调各种保障要素,确保提高教学质量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
随着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入,学校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探索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特别是实行顶岗实习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对顶岗实习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就成为制约教学质量的突出环节,既有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面对许多新的课题,具体表现为:一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主体需要增加合作企业及现场兼职指导教师等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二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范围需要扩展到校外教学活动的评价和全部教学过程的评价;三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标准需要吸收企业技术标准及操作规范等岗位技术技能描述;四是教学质量监控与适时调控的现代化教学管理平台需要建设。因此,作为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必须适应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需要。
三、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体系
(一)人才培养目标监控
主要监控点为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等。
(二)人才培养过程监控。
人才培养过程的核心是工学结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要监控点为课程建设、教学标准制定与实施、教材建设、师资配备、授课计划、教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质量、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考核方式与试卷质量、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等。
(三)人才培养质量监控
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是职业能力、必备知识、基本素质的养成。主要监控点为职业专门技术能力(基本技能)、职业关键能力(发展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就业率及层次、毕业生工作状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社会对学校综合评价以及课程合格率、校内外各类竞赛状况等。
(四)教学质量保障监控
1.教学资源监控。主要是师资队伍总量、结构、质量及其建设与发展状况;教室(含多媒体教室等)配置状况;校内实训基地、机房、教学仪器设施配置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状况;校园网利用、图书资料建设状况;教学经费投入与使用状况等。
2.管理队伍监测。主要监测管理机构健全、结构合理状况以及管理水平、工作效率等。
3.制度建设监测。主要监测制度健全与科学合理性,特别是教学文件的齐备及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4.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主要监测改革创新意识、成果和实效。
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教学组织、协调工作必须坚持学校的办学定位、贯彻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符合学校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要求。校长是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教学组织、协调工作的具体领导;教学组织、协调工作的具体事务主要由教学管理处负责,教学管理处和各专业部按业务范围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校长作为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持制定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方针、确定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检查考核全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组织全校性教育教学工作重大问题的论证、决策,对有关职能科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与考核评价。
主管教学副校长按照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基本方针和工作目标,负责教学组织、协调工作的具体领导;协助校长完成全校教学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和全校性教学工作重大问题的论证、决策,对教学管理处、各专业部的教学工作实施检查、指导与考核评价。
学校实施学校、专业部、专业组三级监控体系。
(一)学校相关部门实施一级监控
1.专业建设委员会:行使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主要监控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指导教学管理处及各专业部抓好教学基本建设。
2.教学管理处:教学管理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在监控体系对教学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管理、指导等职能,同时也负有对监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建设的职责。教学管理处还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室开展教学监控与评估工作。
教学管理处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制定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及各项教学评估工作的总体评价,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负责对各专业部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2)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并负责提出专项评估计划;
(4)监控教学管理工作规程、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师资等教学资源的配备利用情况,负责向学术委员会汇报,向各专业部反馈教学资源和教学质量状态信息。
(5)组织制定和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
(6)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3.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和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要与教学督导室、教学管理处及各专业部等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学生处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参与学生的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有关情况;
(2)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学生学习品德、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德育教育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3)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教学督导室及教学管理处及时通报情况;
(4)主要监控与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相关的教学活动,监控学生就业及毕业生工作适应状况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的综合评价等。
4.教学督导室:学校教学督导室是学校独立设置的教学监控、评估机构,是监控体系运行的职能部门。主要监控与评价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以及教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等情况,对教学和教学管理部门制度实施及相关教学管理状况实施再监督。负责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汇报,通过教学督导工作简报向各专业部及相关科室、教师反馈相关教学质量信息。
教学督导室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参与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2)协助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及各项教学评估工作;
(3)负责处理评估信息及发布评估结果;
(4)协助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计划,提交每学期工作总结;
(5)为学校各级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提供服务;
(6)协助面向学生的教学质量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和专业部提供反馈意见;
(7)负责对专业部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
5.人事科是学校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教师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要与督导室、教学管理处、专业部等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进行教师业务考核,引进优良师资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人事科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制定教师业务规范,负责教师业务综合考核与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教师职称晋升时对其教学质量等级进行审查;
(3)负责引进教师的岗位资格审查;
(4)负责在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认定过程中提供师德师风方面的信息;
(5)负责对评为不称职的教师的重新安排和通过各种途径进修提高。
(二)各专业部实施二级监控
各专业部是学校教育教学基本单位,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教育实体,又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的主体,其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关系关系到教学质量监控的结果,关系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质量监控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各专业部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主要监控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在本专业部的实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本系各专业建设与发展、教学计划实施状况、教师量化考核、教学文件的齐备、产学研结合、素质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等运行状况。
(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评估文件和工作布署作出本单位的评估计划,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依据学校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制定符合本专业部专业等特点的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报送教学管理处备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据制定的指标体系,负责对本部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3)负责对本部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完成对本部教师的教学质量量化考核;
(4)负责组织对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的评估;
(5)对本单位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
(6)接受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各专业部党总支部侧重于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学生学习状态、毕业生工作状态等方面的监控。
督导室、教学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人事科、各专业部在教学监控和评估工作中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
(三)专业组实施三级监控
主要监控学校及专业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在本专业组的实施落实情况。重点是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分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教师教案及教学水平的改进与提高等。
五、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方式
(一)监控方式
1.听课制。包括校领导听课,教学管理处听课、教学督导人员等教学职能部门听课,各专业部主任、副主任和专业组长听课,以及教师同行相互听课。
2.检查制。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教学管理处抽查与专业部常规检查的教学质量检查模式,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检查制度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教学日常检查:由教学管理处、专业部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实施教学日常检查工作,教学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抽查并记录和小结。专业部全面负责对本部的教学常规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记录和小结。
(2)定期检查:学校和各专业部分别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3)专项检查:学校和各专业部分别实施以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工学结合为核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含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专项检查以及授课计划检查、教案检查、教研活动检查、试题命题与阅卷的检查等。
(4)随机抽查:由教学管理处、教学督导室等部门组织对教师授课的教案、学生的作业、实训指导书、顶岗实习手等抽样检查。
3.评教评学制。由学生、辅导员及班主任、教师、专家(含相关业务部门专家与兼职教师)、相关部门分别进行评教评学座谈会,从不同角度了解和认识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管理部门管理情况等,学风、校风状况及其与业务部门需求的差距情况。
4.测评制。一是由各专业门依据《教师量化考核办法》对教师进行评价。二是由教学督导室和教学管理处组织全校学生、教师同行、各专业部主任根据《教师量化考核办法》定性和定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然后以不同的权重进行综合。
5.质量跟踪。由学生工作处及各专业部支部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校领导及教学管理部门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技能要求等教学需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6.信息公开制。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将监控信息在相关范围公开。
(二)监控和整改程序
1.信息集中。所有与教学质量相关的信息,都要逐级汇集,一般信息汇集到教学督导室和教学管理处,教学管理处和教学督导室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分管教学副校长汇报。由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校长汇报。
2.信息反馈。及时对集中上来的信息进行调研分析,并将确证的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各部门能自行解决的由部门解决,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由校领导决策。基本原则是,监控体系的运行均赋予各部门(层次)自我调节功能,应具有自控能力;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某些具有负面影响的问题或苗头必须及时反映,便于总体运行的调控。
3.跟踪监控。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学督导室和教学管理处对所反馈的问题实施跟踪监控,直至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保障制度
主要由九个方面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构成。
(一) 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
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学校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应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适时提出和调整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及人才培养长远规划;审定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确立和正常运行;定期召开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教学工作。
学校的各专业部负责人是本专业部教学质量的第一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并落实学校总体教育教学规划,有效保证学校教学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组织、管理、检查日常教学活动,切实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畅通运行;抓好教学质量的定性定量考核;明确、强化教师的职责;定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并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涉及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试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标准
(三)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采取日常教学检查与定期教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及时地了解全校教学运行状态,以达到稳定教学秩序的目的,真正做到常抓质量不松懈。
1.日常检查:以各级人员听课、抽查教学进度、教案、教学秩序、教师上课、实验实训设备、学生出勤为主,不定期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了解与教学相关的情况。
2.定期检查:期初检查、期中检查、期末检查。在专业部自查的基础上,由教学管理处进行抽查,并及时进行反馈,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抓好整改措施,以保证稳步提升教学质量。
(四)教师资格制度
所有新教师进校必须符合学校教师的资格条件。新进教师上课,应履行试讲报批手续,确定其是否具备任课能力。其程序是,由担任课程的专业部提出用人意见,报教学管理处。由专业部牵头会同教学管理处、人事科等有关部门进行试讲、资格审查等。
(五)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要求从校级领导开始直至新进校门的教师,每学期必须按要求完成一定的听课工作。校级领导、专业部主任及行政部门中层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定期听课、督查教学过程,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老教师听课对新教师起到督导和传帮带的作用,新教师通过听课掌握教学的基本技巧,学会如何上好一堂课。
(六)教师考核制度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通过学生评教、教师评教、督导评教及量化考核等方面,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课程建设和科研教研工作做出合理的评价。
(七)信息反馈制度
建立一条学生、教师、督导教学评教体系,针对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和跟进处理。
(八)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
为了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违纪查处有章可循,学校分别对教学(管理)违规和教学(管理)事故作出了相应的界定,同时作出了相应的处理规定。
(九)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由各专业部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社会的反响,向毕业生了解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社会适应性,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和进行教学改革。
七、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内容建设
(一)工学结合的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随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入,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实践性教学比重大幅增加,实践教学呈现多地点、多时段、多样化特点。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保证实践教学质量。要重点完善创新以下机制制度:
1.创建校企双方共管机制,成立由学校有关部门和企业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校企合作”机构,负责学生各项实习的全面管理,共同制定实习计划,落实实习任务、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安全管理等工作。
2.完善《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提高校内实训基地使用效率。
3.完善《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完善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考核鉴定管理等;明确校企共管的责任和义务。
4.完善《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符合中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与教学工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兼职教师资源库,明确兼职教师工作职责,规范兼职教师各项活动,做好兼职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提高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企业工作经验和优势,真正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
5.完善《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教师教学量化考核办法》,将企业与社会评价纳入评价体系,使教学质量评价更全面,更客观,更有现实意义。
6.在总结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背景下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管理办法。
(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机构,强化队伍建设
学校同企业联合组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机构,成立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委员会;组建有企业专家、管理干部、行业协会人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以及骨干教师参加的教学质量管理队伍,加强管理队伍成员质量管理能力的培训和提高,明确工作职责,对教育教学全过程实行“经纬”网络化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八、教学质量管理综合信息反馈系统建设
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手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教学质量监控机构,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库,综合汇总反馈信息,为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提供依据,建成以学校为中心的集社会关心教育人士、企业专家、专任和兼职教师、全校教职员工、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系统,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网上随机在线反馈、定期网上调查、现场听课检查,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全员化、开放性和时效性;建立评教数据库和教师教学业绩数据库,设专人管理,对教师教学业绩实行动态考核、数据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深化“理实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具体建设4项指标体系,即:1是教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2是教学准备评价指标体系;3是教学实施评价指标体系;4是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每一项指标体系有不同的评价内涵;评价等级分成A、B、C、D共4等,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九、教学质量改进及其检查
一般性教学质量改进工作,由各专业部依据教学质量整改方案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每学期整改工作的检查评价不少于2次;教学管理处和教学督导室每学期期末对全校教学质量整改工作的组织落实以及整改结果进行检查。
对于涉及需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或完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评估标准的反馈信息,由教学管理处和教学督导室共同拟定调整方案,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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