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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办公室工作职责
如果有出现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建议使用IE浏览器,并打开浏览器兼容性模式!点击此处查看打开兼容性模式方法 为了全面推进示范校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办的协调、监控、检查等作用,保证示范校各个建设项目按计划、紧步骤、高标准如期完成,特制定项目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学校示范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示范校建设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研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相关文件,关注建设动态,紧紧围绕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推动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织制订示范校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部署学校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各子项目的实施,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四、组织编制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五、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协调,实行周督导、月总结、季检查、年考核评估验收制度。
六、及时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建设的进度及相关信息,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七、及时组织召开各种建设工作会议,如工作例会、推进会、研讨会、总结会等。
八、按照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编报项目建设有关统计数据和报告。
九、积极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指导委员会联系,及时获取信息,报送各类材料。
十、负责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的宣传、档案管理、成果提炼和各项参观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迎接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的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终期评估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16-01-06 09:29:45 浏览次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