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超市招租文件
时间:2018-12-25 11:07:13 阅读次数:

一、基本情况

1.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是所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学制三年,目前学校在校生3200人,教师209人,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校方不保证在超市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

2.校园1号超市位于本校区教学楼与操场之间1号位,

90平方米。校园2号超市位于本校区教学楼与操场之间2号位,面积约90平方米.

3.水、电已连接到位并能独立计费,详细情况可实地考察。

二、招租时间

 201931日起,至20212月底两年。

三、招租形式

1.通过校内公开竞价进行交易,以现场举牌,价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每个超市起拍价250000/年,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000/次,或1000/次的整数倍。

2.参加竞价者必须在公开竞价前3天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按起拍价的2%交纳竞价保证金(5000元),竞价前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价(以招标人收账通知为准)。报名后未到场参加竞价会的保证金不退。参加了竞价会未中标的,无其他异常情况,则在竞价结束后3天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在公示后三天内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招标人收账通知为准),然后签订合同。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不再退还竞价保证金;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方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择日再次进行举牌竞价。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不得再次参与竞价。

四、经营范围与卫生要求

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洛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条例》(试行),确保经销食品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卫生监督部门、后勤管理处和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3.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人必须按营业执照范围经营,不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活动经批准除外),不得经营饭菜等食堂项目。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中标方进行管理,发现承租人有出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和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有权没收商品并对承租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或从当月结算经营金额中扣除)

五、承租单位资格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必须是具有经营超市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投标时提供原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服务能力及职业道德。

4. 投标人须出具本单位声明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提供经营场地。

  2.学校有偿提供水、电。水、电按地方政府价格标准收费:水、电收费标准今后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3.承租人自觉接受学校职能部门对超市的日常管理和奖惩考核。

4.经营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确需换人必须得到校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人单方面违约,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必须以承租人的法定名称来作为超市的标识(标识由承租人制作)

5.超市内保洁、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人所用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与我校无关。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81225日起至201912日当天16时,逾期不再受理。举牌竞价时间201913日上午10点,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报名地点: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后勤服务处。

联系人:聂建波  手机18537915011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