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超市招租公告
时间:2020-01-03 11:56:01 阅读次数: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拟对学校超市经营权进行招租,欢迎符合条件报名。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是具有经营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需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良好的公司信誉、服务能力及职业道德。(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无违法记录查询结果、提供法人个人的征信报告查询结果”) ;
4、报名人须出具本单位声明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报名人须出具本单位遵守学校规定规范经营的承诺书。
6、报名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7、以上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
二、招租位置及时间
    校园超市位于本校区教学楼与操场之间,超市约180平方米。招租时间自2020年2月10日起,至2022年1月底截止(两年)。
超市营业时间为:学生课余时间,具体为:
早上8:00以前,     上午9:40-10:10,
中午11:40-14:30   下午16:10-19:00
晚上20:50-21:50
    三、招租形式
     1、本次招租采用现场一次性报价形式招租。按照年租金45万元的底价报价,报价以千元单位计,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最高报价为中标;在报价相同时有中职学校超市经营经验、经营年限长、业绩突出的优先,以上证明材料可附在资料中,并提供原件佐证。
2.参加招租者必须在公开招租前3天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纳招租保证金(10000元),招租前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招租(以招租人收账通知为准)。报名后未到场参加招租会的保证金不退。参加了招租会未中租的,无其他异常情况,则在招租结束后3天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中租人必须在公示后三天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十万元整(以招标人收账通知为准),然后签订合同。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租项目,不再退还招租保证金;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租权力,招租方不再退还招租保证金,并择日再次进行招租。中租人放弃中租项目的不得再次参与招租。
四、经营范围与卫生要求
    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洛阳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条例》(试行),确保经销食品质量,学校超市经营的产品不得高于市场价。
    2.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卫生监督部门、后勤管理处和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价格、质量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3.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人必须按营业执照范围经营,不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活动经批准除外),不得经营饭菜等食堂项目。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承租人应接受学校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发现承租人有出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和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学校有权没收商品并对承租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或从当月结算经营金额中扣除)。
 6.参加竞标公司与最终签合同必须为同一单位。本经营权不得转租。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1月8日当天下午16点整,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招租时间为2020年1月9日上午10点,竞价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常路168号
六、其他事项学校将与中标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联 系 人:曹老师  聂建波  联系电话:19937930263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