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2021年度航空工程部无人机特种侦察投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13 09:28:35 阅读次数: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2021年度航空
 
工程部无人机特种侦察投放设备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日期:二零二一年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航空部无人机特种侦察投放设备采购项目,参与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官方网站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招标文件领取请到学校二楼资产处领取。并于2021年1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二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航空工程部无人机特种侦察投放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预算金额:按照产品单价计算
序号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元)
采购最高限价(元)
1
1包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无人机特种侦察投放设备采购项目
 
10万元
1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交货地点
备注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无人机特种侦察投放设备采购项目
 
无人机设备等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技术参数详见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1213日至2020年1216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12月16 16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12月17日10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二楼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现场唱价开标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420211213日至20211216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公告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常路168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0379-60698005
202112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 称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常路168号
联系人: 曹老师
电  话:0379-60698005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航空工程部无人机特种侦察投放设备采购项目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1.1.6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次招标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
1.1.9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付款,资格报名前供应商应签署承诺书,学校将按资金情况安排付款。
1.3.1
交货期
2021年全年日历天
1.3.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3.3
交货地点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1.3.4
履约验收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提交学校验收小组以及主管部门资产验收小组评议,也解决不了的由属地法院解决。
1.3.5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按国家要求执行。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预算控制金额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产品单价计算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3.4.1
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免收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6.1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
4.2.6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学校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标审小组构成: 3-5
其中使用部门代表  1 人,学校评审小组 2-4人。
6.3.2
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人
7.1.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1.2
定标原则
A: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按报价得分高者、满足招标文件核心产品要求、评审小组投票的先后次序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公布媒介: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收取,中标人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免收履约保证金。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样品
☑否
□是
10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同一种品牌,不一种型号,视同多家计算,以品牌,同一型号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核心产品为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部门及电话: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60698010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格证明材料
(4)开标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7)售后服务计划;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
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2.1 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2.1.1 资格审查标准:见申请人资格要求
2.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申请人资格要求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
2.2.2 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章。
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
3.1 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3.1.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章第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审小组按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审小组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3.2.4若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小组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4.2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评分标准说明
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标报价的说明 
4.1.1价格扣除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4.1.2评标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
4.2关于节能环保政策的说明
4.2.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加1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4.2.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加1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初步条款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进口产品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分包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状况报告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纳税证明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社会保险证明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信用查询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详细条款
最低分
最高分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经济标评分参数
 
50.00
投标报价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技术参数
 
35.00
 
综合考虑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及货物规格指标。
技术指标及货物规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各项技术参数、性能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5-35分;
技术指标及货物规格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较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25分;
技术指标及货物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较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以下。
 
10.00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步骤,交货安排,设备调试,质量保证,应急预案等内容。实施方案措施具体详细,完善,合理,思路清晰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因素每有一处不完善减0.5分,减完为止。
综合评价
5
3.00
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
售后服务完善,内容详实,优惠措施,质保期等条件优厚得10分,其他按照得1-5分。
1.00
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好,使用寿命期(日)长。优惠及服务承诺好、信誉度高,口碑好等,投标人具有48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能力。
1.00
综合评价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及文件编制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3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五、资格证明材料
六、开标一览表
七、报价明细表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封面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航空工程部无人机特种侦察投放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日期:

二、投标函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8、如果我方的行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我方同意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
12、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要求的有效书面证明资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1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
15、本此招标若废标,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如果我方同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则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无异议。
1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投标人(企业公章):
 
日期:
 
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投标人承担。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企业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章):
 
日期: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2、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五、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六、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总报价(小写)
交货期
日历天
 

七、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的产品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企业公章):                    
注:
1.除投标产品按上表规定格式列示外,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投标情况,在上表列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运输费和保险费等。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3.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己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制造商类型”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出具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或内容不全的,将整体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招标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4、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相关证明资料附后。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制造商名称)制造的货物,该制造商属于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见该制造商出具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企业公章):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或者授权由(代理商名称)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造商(公章):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企业公章):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产品
偏差描述
结论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品实际技术参数
 
 
 
 
 
 
 
 
 
 
 
 
 
 
 
 
 
 
 
 
 
 
 
 
 
 
 
 
投标人(企业公章):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结合所投产品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技术参数和性能。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