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认定的公告
时间:2022-05-31 11:31:57 阅读次数:

 

根据省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同意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社会评价培训组织备案的函》(豫职鉴函〔2021〕67号)和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豫技领办 〔2022〕8号),我校为面向社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评价和培训组织,为发挥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中的评价引领作用,学校决定自2022年6月起,面向社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请符合申报职业评价条件的广大考生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积极申报。

一、评价工种及等级

职业名称

职业编号

工种/职业方向

级别

广告设计师

4-08-08-08

 

3

电子商务师

4-01-02-02

网商、跨境电子商务师

4、3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机械维修工、汽车电器维修工、汽车美容装潢工

5、4、3

计算机维修工

4-12-02-01

 

5、4、3

电工

6-31-01-03

 

5、4、3

备注:(1)5级为初级工,4级为中级工,3级为高级工;

(2)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或在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网址:http://ha.nvq.net.cn/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四、报名要求

1.考生需把填写好的《职业技能等级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提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yjjxxsp@126.com,同时申请加报名负责老师微信,加微信时报上本人真实姓名,手机号,拟报职业工种等级,经审核通过后统一进入我校技能等级认定微信管理群。

2.我校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通知学员现场确认时间。现场报名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相关专业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带证书号码页复印件一份。2寸蓝底照片2张,同版电子版照片(要求:近期半身彩照,蓝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B,以身份证号命名)。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后,领取缴费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缴费。

五、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规定,收取相应的评价费用。

初级工:160元   中级工:190元     高级工: 235元

六、考试评价时间: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到校路线:

1、洛阳市区乘366、367、996、997路到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站下车。

2、火车站乘洛阳到吉利、白鹤、送庄、扣马方向的长途车到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下车。

学校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168号

 

 

负责人:刘永军      联系电话:13939939092(微信同号)  

业务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763890005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