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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处是负责全校教科研和教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助学校各教学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职业教育方针,实现学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组织全校性的教科研活动,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创新,教学评估等工作,同时协调指导各教学部门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及教科研活动。
部门具体职责:
一、教学运行的组织和管理
(一)适时下达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提出指导意见和统一要求。
(二)指导各专业部人才培养方案、理论与实训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负责全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印。
(三)制定教学运行各环节的操作规范,指导、督促专业部规范有序地组织各环节的教学运行。
(四)统一调度使用全校的教学场所资源。根据各专业部的教学需要向专业部合理分配、调整教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统一汇总编制全校整体性教学计划和课表。
(五)对全校教学进程实行总控制,统一审核和报批各专业部教学计划,统一处理全校性的调停课事宜。
(六)负责对全校教学用书和自编教材的选用进行审核、征订、补订和发放。
(七)在专业部成绩信息管理的基础上,综合汇总管理保存全校的学生成绩信息。
(八)对专业部自主分配的教学工作量以外的非教学计划的工作量进行审核、统计和报批。
(九)组织实施同上级评估接轨的校内新建专业、重点专业、示范基地等教学评估。
二、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管理
(一)对组织专业调查、完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构建新的专业课程体系、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教学改革提出原则意见和要求,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教学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专业课设置等进行论证。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并确定全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巩固并完善具有本校特色的专业体系。
(四)组织省级、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建设(精品)课程、重点建设(精品)教材、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等的申报。
(五)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专业委员会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建设进行统一规范,指导、协调各专业部的教学建设工作。
(六)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分配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资金,对教学品牌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组织全校性教学竞赛、师资培训和教研教改活动。指导、协调各专业部参加各种知识、技能等竞赛。
(八)组织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经验的推广和交流,收集、传递有关教学信息。
(九)积极承办并参与校际之间教学研讨、经验交流;不断探索和研究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的规律并创新本校特色。
(十)制定并发布全校统一的教学(含实践教学)管理文件和规范,不断完善教学质量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有关教学改革建设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质量管理
(一)健全和完善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对专业部的教学状态和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的评价。
(二)建立健全评教评学机制,不断完善教学评价的方式方法,确保各类教学评价的客观公正,实行合理的奖罚。
(三)指导、检查专业部的评教评学情况,对有争议的评教评学结果进行重新评价。
(四)组织全校性教学检查,掌握全校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总结,制定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
(五)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全校的课堂纪律、教学纪律情况。
(六)对专业部分配教学任务、选用教材、制定学期工作计划,考务、成绩管理等教学运行的各环节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核。
(七)根据有关规定查处严重和重大教学事故。
四、教科研管理
(一)制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和结题等工作;
(四)组织市级以上各类课题、科研成果的申报、推荐;负责各类项目的执行情况检查;
(五)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服务工作和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六)制定管理办法,审批各专业部承办的需要从学校专项经费中列支的学术讲座;
(七)负责建立全校教师科研档案。对科研立项申请表、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出版的论著或教材、专利证书、科研成果转让合同等有关资料的归档保管;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科研管理的工作。
五、教室管理
(一)统一安排、协调学校教室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二)根据各专业、班级的学生人数及时调控教师的便用;
(三)负责教室材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用品的配备、购置计划的制定。
(四)协同后勤服务处清查教室财产的报废、报损工作。
教学管理处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教学管理处全面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抓好部门人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
2.推进教学改革,制定教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专业部制定完善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示范校建设任务分解、规范实施,并进行检查、调控、评估。
4、定期组织教学工作检查,组织实施全校性的教科研活动。建立完善教学质量考评机制。
5、制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各类技能竞赛、论文、课件评选和教师职称评定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6、完成学校规定的科室招生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学习和集体活动。
2、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处内各类资料整理和归档。安排日常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检查和督促工作。
3、负责落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
4、负责全校性教科研活动、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各类技能竞赛、论文、课件评选等材料的组织与上报工作。
5、负责安排全校性的考试和教师业务考核、值班、工作量统计等,及时上报教师课时补贴及外聘教师工资。
6、完成学校规定的招生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学习和集体活动。
2、协助教学管理处领导做好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和各专业部上报的各种教学资料。
3、及时下达新学期授课任务、制定校历表和教师值班表。
4、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教学组织、检查和管理,为教学服务。
5、负责学生成绩管理、考试考查、学生补考等工作。
6、负责教室管理
7、完成学校规定的招生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